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聚焦

李宁品牌重塑销量超阿迪达斯


[  爱蜂窝网    更新时间:2010/9/4  ]    ★★★

        摘要:2010年8月25日李宁公布了2010年中报,上半年净利润为5.82亿,较去年同期增长23.1%,总营收45.05亿,同比增长11.2%。这一 销售数字再次超过了阿迪达斯大中国区市场销售额。就两个月前,李宁刚刚宣布推出新品牌Logo,并将品牌口号Anyting is possible换为Make the Change, 20岁的李宁公司开始要重塑品牌。

    9月4日讯, 2010年8月25日李宁公布了2010年中报,上半年净利润为5.82亿,较去年同期增长23.1%,总营收45.05亿,同比增长11.2%。这一 销售数字再次超过了阿迪达斯大中国区市场销售额。就两个月前,李宁刚刚宣布推出新品牌Logo,并将品牌口号Anyting is possible换为Make the Change, 20岁的李宁公司开始要重塑品牌。

    与此同时,李宁启动了大规模的品牌宣传计划,主打“90后”,推出广告语“90后李宁”。有记者采访我,问如何看待李宁中报超越阿迪达斯大中国区市场销售额,对李宁更换新的品牌Logo和品牌口号怎没看。

    如何看李宁中报超阿迪达斯大中国区?

    首先来说下李宁这份中报。其实,2009年全年财报显示,李宁有限公司收入已经突破80亿元,为83.87亿元,当时已经超越了阿迪达斯大中国区的销售额,并且与耐克大中国区的销售额相当。这说明李宁赞助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策略起到了作用,再加之李宁加大对二三线城市的开店步伐,大大增加了李宁的销售收入。

    虽然销售收入超越了阿迪达斯大中国区的销售额,但是在品牌认知上,李宁仍然与阿迪达斯、耐克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高端人群。通过李宁产品的单价,也能够感到这一点。但是能够在中国超越阿迪达斯,也充分证明了李宁品牌本土化的绝对优势。

    更换新的Logo和口号实为进军国际化铺路

     对于更换新的Logo和品牌口号,我个人认为是恰逢其时。首先,对于李宁的Logo很多人认为和耐克的“对号”有几分相似,让人感觉李宁有抄袭和模仿的嫌疑。而且Anyting is possible和阿迪达斯的Nothing is impossible的含义相同。在20年前李宁发展初期,面对耐克和阿迪达斯这种重量级对手,采用跟随策略无可厚非。

     现在李宁已经在销售额上与阿迪达斯、耐克不相上下,也到了更换品牌标识的时候了。新的品牌表示更展现出李宁自身的特色,而Make the change也让李宁品牌给人的感觉更年轻、时尚、活力。同时锁定90后,推出“90后李宁”,是因为李宁意识到了90后成为运动装的主要消费群,而80后逐渐退居二线。这个时候针对性的广告策略,可以很快奏效。

    其实更换品牌Logo和口号,表面上是为了应对消费群体的变化,而实际上应该是李宁布局国际化的开始。因为只有更加独立,更加有自身特色的品牌,才容易在国际化市场上快速树立其品牌。而且李宁已经将2009年到2013年定为李宁进军国际化的准备阶段,所以更换品牌Logo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了进军国际化。

    建议李宁邀请体育巨星代言

    李宁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获得高端用户。只有全面进入高端用户市场,李宁才能够坐稳中国运动服装第一品牌,才能够将产品的价格定的和对手一样高,从而获得更高的利润率。

    怎么办?塑造国际化的品牌形象是关键。我查了一下,李宁也准备将2009年到2013年定为李宁的国际化准备阶段。打造国际化的品牌,可以提升李宁国内的品牌影响力,这也是李宁品牌重塑的最终目标。

    笔者建议李宁采取体育巨星代言的方式诠释李宁的新品牌。特别是当前备受90后们关注的篮球、足球、田径明星,是最佳的代言人。耐克运动鞋的成功就是得益于迈克尔•乔丹的代言,让耐克占据美国90%的篮球鞋市场。

    如果仅是更换了Logo和品牌口号,而没有一个标志性的人物去传播这个新的品牌和口号,会阻碍重塑品牌的速度。到底谁是最佳的代言人?读者们可以说说自己的看法。

 

http://cn.ppzw.com/article_class2_17.html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阿迪达斯渠道重建势在必行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劲霸男装或并购国外品牌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