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5日,雷曼宣布破产。其时,还没有人会想到由此而引发的一场旷日持久的金融机构“去杠杆化”浪潮,如此巨大地改变了世界融资的格局。
金融危机,给了欧美国家金融机构一个反思与改良的喘息之机,也给了中国等受波及较小的金融机构一个逆势突围的机遇。
2009年9月21日,中行作为牵头安排行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京签署了总额为32亿新元(约合150亿元人民币)的“华能国际新加坡大士公司再融资项目”银团贷款协议。
而一年前,操刀华能国际与大士并购项目的财务顾问正是雷曼!一年半后,其组织的海外银团贷款即将到期,一笔庞大的高达32亿元新元的再融资计划,却在曾经风光无限的海外银团面前遭遇搁浅。
中资行,成为海外融资的新宠。债务与资产重组、特批对外担保、全球统一资金调度和划转,中行凭借其全球庞大的分支机构,提供了多达6种融资方案,最终成为这笔巨额融资的赢家。
华能并购胜出
一年前,尚无人嗅得金融危机的气息,雷曼及其外资银团在华能国际与大士能源收购案中,可谓叱咤一时。
2007年6月,为开放新加坡的电力市场,引入竞争模式,淡马锡宣布计划出售大士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大士”)100%的股权。
大士是新加坡最大的发电公司之一,其经许可的总装机容量达267万千瓦,包括120万千瓦的燃油蒸汽机组和147万千瓦的燃气联合循环机组。大士将所生产的电力全部销售给竞争性的电力批发市场——新加坡全国电力市场。2006年大士所售发电量占新加坡电力发电销售量的大约26.1%。在2007年3月31日之前的一年中,大士净利润1.77亿新币。
大士能源的转让将通过竞标拍卖方式进行,首轮无约束性投标于2007年12月份中旬截止。
雷曼兄弟,成为华能集团聘请的进入大士能源并购的财务顾问。在国内,中行经过全力营销,也争取到了参与本次融资的机会,与雷曼共同主导了方案设计。
经过激烈的争夺战,2008年初,华能国际成功通过首轮投标,进入第二轮即最后一轮的竞标。此时,华能国际的竞争对手被锁定为5家:日本的丸红、中国香港电灯集团、马来西亚的Tanjong Plc。等。
竞争越发激烈。此轮竞标前,中行向客户提供了包括六种融资方案在内的融资建议书,并对每种融资方案的融资成本、所涉及的法律、税务问题、监管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比较。
在最后一轮竞标中,华能国际与日本的丸红报价旗鼓相当,淡马锡决定上述两家公司谁承诺先完成交割就由谁中标。2008年3月12日,华能集团考虑到华能国际是上市公司,此笔收购涉及上市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股东大会等因素,难以符合淡马锡要求的时效,因此华能集团内部临时决定:收购主体变更为华能集团以满足淡马锡对交割时限的要求,并承诺于2008年3月24日前完成交割。
淡马锡选择了华能集团。事后,华能集团时任总经理李小鹏总结道,具有竞争力的融资结构是华能此次能够击败众多国际竞争对手而收购成功的保障之一。
华能最终选择的融资方案是:由华能集团在新加坡当地设立的特殊目的机构(SPV)——中新电力(私人)有限公司(下称:中新电力)作为收购主体,由进出口银行、中行海外银团和雷曼组织的海外银团分别对华能国际、中新电力两个层次主体贷款。
具体融资结构是:一是,由财务顾问雷曼兄弟组织新加坡境内银行提供等值14亿美元新币搭桥贷款;二是,华能集团以资本金形式向中新电力注入9.85亿美元资本金,其中包括人民币自有资金购汇1.97亿美元和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十五年期7.88亿美元;三是,中行由中银香港牵头、新加坡分行簿记,其他9家海外分、子行参与的方式组织海外银团,共向中新电力提供等值6亿美元的5年期股本贷款。其中,中银香港提供5000万美元贷款;新加坡分行提供1.5亿元新币贷款;其他海外分、子行参与剩余约4.4亿美元贷款,总行公司部向该银团提供担保。其中,中银香港5000万美元由总行公司部委托国际结算部开立融资保函,其余部分由总行公司部切分额度。
由此,此次收购资金30亿美元等值新币主要来自三部分,即:9.85亿美元资本金,海外银团搭桥贷款14亿美元新币,中行5年期股本贷款6亿美元。
2008年3月14日,华能集团宣布,其全资拥有的新加坡公司—中新电力收购大士能源100%股权,交易价格为42.35亿新元(约合30亿美元)。
淡马锡招标出售的大士能源转让事宜以华能集团竞争胜出而尘埃落定。这是国内发电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在海外公开竞标中的首次成功案例,也是金额最大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