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宾斯传媒讯:2008年4月29日,由经济观察报社与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颁奖典礼”在北京大学百年大讲堂隆重举行。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获得“中国最受尊敬企业家”称号。
宗庆后在首届“中国最受尊敬企业家”榜中排在第19名。(详见2008年4月28日出版的《财经》杂志第145页。)
看到这条消息后,笔者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就在不久前,宗庆后还是一起轰动全国的巨额税案疑犯,“与合资方法国达能集团缠斗未休,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又因涉嫌偷漏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卷入一桩税案。《财经》记者近日获悉,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一局目前正在办理一起巨额个人所得税案,主角正是宗庆后。”(详见2008年4月14日出版的《财经》“宗庆后税案风波”一文。)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一项或数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国税总局稽查局正在核查宗庆后涉嫌偷漏税一案。”另据《财经》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已向记者证实,宗庆后长期应缴纳而未缴纳税款高达近3亿元,对于直接打到境外的7100万美元收入,宗庆后从未提供过在境外的纳税证明。
《法制周报》执行总编陈杰人认为:“巨额偷税,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是犯罪,对于一个应当讲求社会责任的知名企业家来说,偷税行为本来足以使其毁掉一切——信誉、名誉、金钱、社会地位。但在‘民族利益’的口号下,这起本来比较明朗的事件,立即变得模糊和复杂起来。违法的偷税,变成了对民族利益的维护,国人本应对偷税者的批判,变成了对案外人的抵制情绪。”(2008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
宗庆后在“2008新财富500富人榜”以77亿元人民币位列69名。宗庆后涉嫌偷漏税案被立案之后,社会各界对这位这位富豪涉嫌偷漏税表示了强烈谴责。
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倡导全民“尊重”宗庆后,“今年有25家企业获此殊荣,它们探索诠释着中国商业文化、商业文明和企业责任的真谛,并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尽心尽力服务于社会、贡献于人类。他们理应受到我们的尊重与尊敬。”北京大学副校长鞠传进在“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颁奖典礼”上说。
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认为宗庆后之所以应该被尊重的理由是:“业绩、理念、责任”。
有一件事可以充分说明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宗庆后所谓“责任”和“理念”究竟是什么,“当时答应他转让商标,国家不批准,他转让费也付了,我是讲信誉,讲道理的,人家提出来你这个许可合同要跟原来利益权利不变,跟原来的性质不变,我跟他签了这个合同,你说我是不是讲情讲理讲信誉造成的隐患?我是承认我欺骗了国家,欺骗了政府,而且是故意串通欺骗,我承认!”2007年7月8日21点30分,宗庆后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对话》栏目《宗庆后的“中国式离婚”》中的这番话让很耐人寻味。
我们想知道,北大为何在宗庆后因涉嫌偷漏税被立案调查的关键时候授于他这样的荣誉?你们认为什么样的企业家才应该“最受尊敬”?你们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宗庆后税案最新进展:
宗庆后:“我正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检查”(2008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
杭州地税局:“宗庆后税案正在调查过程中”(2008年4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核查宗庆后涉嫌偷税案”(2008年4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