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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携程:会员费加广告之外的道路选择


[ 邓超明 全球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7/9/7  ]    ★★★

  专业服务: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专业服务主要包括法律、财务、咨询、人力资源等领域。这其中的人力资源服务已经出现前程无忧这样的上市公司以及中华英才、智联等中国招聘服务市场前三甲的网络招聘网站,而前三个领域在同互联网的结合上,却一直不得不走朱升向朱元璋所提的那条名闻千古的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种策略恐怕都是进入该领域的服务商们不得已而为之的,由于行业及用户的特性,他们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投入用来培育市场与用户,把握产品与客户需求之间的对接点,以弥补专业服务市场所面对群体的狭窄与高端而导致的空白。
 
  虽然如此,但仍不断地有不少投资进入,“入侵者”似乎都相信,携程这种模式换个样子,在专业领域照样实用。
 
  AMT应该是管理咨询领域的携程模式先行者,整合管理咨询公司的工作,这家机构一直在做。前几年时间中,这家机构在“管理+IT”的中文门户这条路上走了多年。从早期的AMT公共知识库,到2006重组而成的专注“互动+知识库”的畅享网,AMT完成了AMT咨询、格源培训、畅享网、源天软件、易汇科技等涉及多个专业领域服务的布局。
 
  管理咨询与信息化咨询,本来是AMT本身的强项,其在互联网方面的布局,也说明其志不小,通过知识库为咨询业务提供支持,同时可开发成供客户使用的产品,而由畅享网整合国内管理咨询机构、顾问以及项目经理等服务商,应该是其管理层正在做的事情,而如何有效地整合,并且防止“一盘散沙”,这方面AMT尚无举措,同时,如何通过这个平台面向另一个关键的环节—客户展开服务推介与营销,更是一个需要重兵投入的运营。
 
  如果AMT只想玩玩“web2.0”的体验,时尚一把,搞几个百万级访问量的博客,那么其市场空间也并不大,因为其受众本身就是相对狭小的,而能够买单的客户就更是小众了。同时AMT本身从事着管理咨询业务,与其他咨询服务商处在“抢食”的地位,要想整合众多从事同类业务的服务商,恐怕操作起来难度不是一般地大。
 
  如果说AMT只是在玩虚拟的体验,还在纯互联网应用的圈里打转,那么另一家在业务模式方面基本上走了同一条道路的网站却是在大刀阔斧地做着线下的事情,从产品、服务与渠道入手。
 
  创建于2006年的觅法网在完成“线上门户”的建立与知识库产品研发之后,已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机构与会计事务所三大专业服务领域中次第展开了加盟活动。即使是在从事专业服务领域的网站中,它也只能算是个新锐。但自一开始,“线上门户,线下服务”(线上建立用户通道,线下建立服务渠道)的经营模式却与众多专业网站走了一条迥异的路线,也正因为这点,这家网站所以才受到专业服务领域的观察者与评论者们的关注。
 
  不仅如此,同众多从事专业服务的垂直网站有所差别的是,这家网站将法律服务确定为第一阶段进入的领域,而管理咨询与财务服务将作为法律服务之后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的主攻点。如何将全国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整合到旗下,促成1000家以上各地的优质服务商加盟,是觅法网走出的第一步,建成这个服务渠道后,他们将有能力为全国范围内各个角落的用户提供律师委托服务,以及随后的管理顾问委托与财务顾问委托服务。
 
  “从6月份启动‘品牌千家 服务万户’计划以来,已经有200多家律师事务所同我们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成为我们的普通加盟商,同时,预计在9月底完成300家律师事务所的签约量,到2007年年底将完成500-800家加盟服务商,并同步展开市场攻关与渠道建设,当然,随着不断有客户委托案件,我们也将对这些案源进行配置,并根据服务效果与客户满意度对加盟商展开评估。”觅法网的战略顾问刘治勇律师对这种模式表现得很有信心。
 
  据刘律师透露,在完成加盟服务律所签约过程中,觅法网法律服务平台的全国性营销推广工作也在同步展开,目前已经有北京、吉林、山西、广东、四川、河南等地的企业用户委托觅法网为其提供律师委托服务,服务范畴涉及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
 
  觅法网未来盈利模式分为专注企业法务外包的 “觅法通”会员服务和律师委托服务,“觅法通”会员服务是将“软件、网络信息服务和线下咨询服务”打包成为会员提供的基础法律服务,这块的服务相对个性化的法律诉讼服务市场其实更大,因为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服务提供商,企业基础法律常识非常淡薄,如果能够将企业基础法律服务这块处女地开垦出来的话,无疑是块巨大金矿。
 
  但前景的光明并不意味着道路的畅通无阻,由于国内企业和公众的法律消费意识非常淡漠,这块市场要推动起来并不会那么容易;而“律师委托服务”是觅法网最重要的核心模式,是利用遍布在全国的加盟服务商为自己的委托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类似携程的酒店服务)。刘治勇律师说:“为避免业务扩张的困难,觅法网只做法律服务中的标准服务部分,需要个性化服务的部分都将由加盟服务商提供,就像携程会把具体的宾馆服务交给加盟酒店一样,携程只做为用户提供酒店预订的流程服务,觅法网走的路子与此基本上是异曲同工。”
 
  截止2005年,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达到20亿美元,预计十五年内将达到200亿美元,而管理咨询市场则接近100亿人民币,而且呈高速增长态势,如果在这两大市场上切割下10%的份额,其想象空间也是足够大的。(globrand.com)但这种携程模式在法律与咨询领域的复制,是否也如地产、教育领域那样走的不顺,或者导致“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的结果发生,实难预测。不过从觅法网高层信心满满地来看,也许成功就真的离他们不远,毕竟互联网的魅力就在于“颠覆”了很多传统方式无法实现的事实。
 
  当然,对于众多垂直网站而言,现实情况并不容乐观。在利用互联网激活传统产业的尝试中,仅携程一家实现了5亿人民币以上的年营收、拥有10亿美元以上的市值。这跟旅游业特性不无关联,一方面,旅游业占GDP的比例将近10%,而其他诸多产业并不能达到这个比例,同时,携程模式中酒店与机票预订,其标准化程度都很高,操作起来比较容易,而且这个行业已进入“买方市场”阶段,但其他部分行业仍处在“卖方市场”,或者说并不是一种随时可能产生需求的必需品,比如医疗业,要等到健康出了问题才会被关注,不像旅行这样频繁;房产业也拥有其束缚互联网应用的特性,每个城镇居民一生中产生的房屋购买行为是很有限的,并且因为关系重大,用户必然会亲身前往,不会单纯通过互联网或者中介就完成交易;再比如法律服务业,其个性化程度也是非常高的,除开简单的法律咨询与信息服务外,涉及到案件委托等事项,用户通过电话或网络来完成委托的习惯恐怕需要一定时间来培养,除非用户得到了更大的便利和保障。
 
  当然,办法总比问题多,众多的传统行业入侵者在经过多方探索后,走出一条从携程模式中来,却非携程模式的道路,也是完全可能的。就让我们看看“携程”模式能否成为一个成功的中国模式,成为众多力量的“复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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