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主体及名额分配
1.境内传递19400名。
1)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1534名,占总数的59.45%。
2)中国奥委会(含珠峰)1880名,占总数的9.69%。
3)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和奥运会各级赞助商5586名,占总数的28.79%。
4)奥林匹克大家庭(国际奥委会、各国家奥委会和单项国际体育联合会)200名,占总数1.03%。
5)北京奥组委200名,占总数的1.03%。
2.境外传递2480名。
1)各传递城市及所在国家(地区)奥委会1936名,占总数的78.06%。
2)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414名,占总数的16.7%。
3.北京奥组委130名,占总数的5.24%。
选拔方式
(一)组织系统推荐
组织系统推荐的选拔方式是由各选拔主体按照行政区域或组织系统进行推荐提名,履行评审程序,完成火炬手选拔工作。
各选拔主体将火炬手名额按组织系统进行分配,提供由北京奥组委统一制定的火炬手选拔标准、登记表格和选拔原则,由单位根据火炬手选拔标准组织推荐火炬手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北京奥组委统一提供的《火炬手候选人登记表》,包括候选人基本信息以及1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用以阐述被提名火炬手候选人的理由。火炬手候选人材料提交各选拔主体审核批准。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后,火炬手名单将提交北京奥组委审核并备案。
(二)社会公开报名
社会公开报名的选拔方式是指将火炬手标准、选拔数量、选拔规则和报名表格、报名办法向社会公布,群众可以在各选拔主体设置的报名点或相关网站获取并填写火炬手报名表格,直接报名成为火炬手候选人。通过评审程序,最终确定火炬手名单。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客观公正,各选拔主体将成立专门的火炬手评审机构,审核报名材料,展开评审工作。参与评审的人员要有代表性和权威性。评审机构评选出的火炬手候选人材料将提交各选拔主体审核批准。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后,火炬手名单将提交北京奥组委审核并备案。
各选拔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其中一种方式或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火炬手选拔。
护跑手选拔标准
为通过火炬接力开展奥林匹克教育,鼓励青少年了解奥运、支持奥运、参与奥运,展示中国青年一代的良好形象,根据往届奥运会的经验,在选拔火炬手的同时,组织开展护跑手的选拔工作。护跑手选拔只在境内实施,面向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及青年教师,总数5000人。北京奥组委提供统一的护跑手制服并向护跑手颁发证书。
护跑手的任务是为火炬手,特别是为火炬手中的残疾人士传递圣火提供支持,并准备在必要时帮助火炬手完成传递任务。护跑手除了符合火炬手标准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17周岁以上。2.能在20分钟内轻松跑完3公里。3.能跟得上身体素质最好的火炬手。4.能在多个接力路段进行护跑。护跑手选拔主体和选拔方式
护跑手选拔主体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北京奥组委根据国际奥委会相关规定统一制定护跑手标准和选拔规则,并向各选拔主体提供护跑手选拔指南。各选拔主体根据护跑手标准和选拔规则开展护跑手选拔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采用通过组织系统选拔方式,将护跑手名额分配相关院校进行。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可采用公开选拔方式,但实施方案需经北京奥组委批准。
护跑手选拔分配比例
按照2名护跑手护卫8名火炬手的比例,分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的名额如下:河南、山东、广东、四川省各189人;上海、天津、重庆以及西藏自治区各85人;其他省、自治区各137人;北京140人;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7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