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研究已经成为当前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就此综述如下:
一、商业模式的划分
我们认为,所谓“商业模式”是指一个企业从事某一领域经营的市场定位和赢利目标,以及为了满足目标顾客主体需要所采取的一系列的、整体的战略组合。
1.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认为存在三种新兴电子商务模式,即销售方控制的商业模式,购买方控制的商业模式和中立的第三方控制的商业模式。销售方控制的商业模式只提供信息的卖主网站,可通过网络订货的卖主网站;购买方控制的商业模式是通过网络发布采购信息,是采购代理人和采购信息收集者的偏好的模式;中立的第三方控制的商业模式提供特定产业或产品的搜索工具,包括众多卖主的店面在内的企业广场和拍卖场。
2.美国“网络就绪组织”认为商业模式包括如下:
(1)电子商店作为电子经济中买卖发生的场所,从传统的市场渠道中夺取价值。
(2)信息中介是内容、信息、知识及经验的代理商,能够成为某一特定电子商务领域增加价值,也称为内容集成商。
(3)信用中介是在买卖双方建立信用的机构。
(4)电子商务实施者:特点是为其他电子商店或信息中介提供组件、功能及相关服务,使得电子商务得以进行或者进行得更好。
(5)基础设施供应商/商务社区作为由跨越不同领域(如产品、内容及服务)机构,
由于共同的兴趣,通过一个共同的基础设施组织到一起的商业集合体。
3.获得业内一致认同的分类方法是把企业和消费者作为划分标准,分别划分出企业-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企业(C2B)和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等模式。下面我们重点对B2B和B2C商业模式进行研究。
二、B2B与B2C商业模式的比较
根据高盛和摩根斯坦利·添惠等机构的研究,我们归纳如下:
B2B商业模式参与的双方都是企业,特点是定单数量大,平均在75000美元,需要商业洽谈,按照固定合同条款和商业规则进行交易。信用开始是依托信用卡,尔后需要更复杂的银行信用管理系统,参与企业需要的基础设施包括局域网、定制的目录和流程规则,
B2C商业模式是顾客直接与商家接触,特点是定单数量小,平均在75美元,主要是按价目表或者固定价格,属于冲动购买或者偶尔购买,所以广告的作用很大。信用依靠消费者信用卡,基础设施主要是互联网的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