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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调查:百度上,搬场公司“黑白难辨”


[  上海法治报    更新时间:2007/5/1  ]    ★★★

  三问“上海百度”:
  “客户有需要,百度愿意配合‘维权’”

  排名可以交钱购买、身份不需要一一查验、“公兴搬场”也可以正大光明地写进“网站描述”,笔者的层层探究则显示,百度所提供的“竞价排名”机制,确实给“黑搬场”以可乘之机;而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它还可能因提供指向“黑搬场”的搜索结果,而被公兴搬场诉上法庭。

  那么,百度方面是否已经收到《权利通知书》?他们对此会作何反应?而对“竞价排名”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又有何说法?带着这样的问题,笔者昨天下午联系了百度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钱先生。

  钱先生告诉笔者,百度方面确实已经收到了该《通知书》,而早在今年年初,其北京总公司也已经接到了公兴搬场方面的投诉,“当时总公司将投诉转给我们,我们也做了些处理。”他所说的处理,指的是一度删除了曾在百度网站上出现的、涉及“公兴搬场”的各种网站描述内容;在他看来,这样的处理方式应该可以让公兴方面满意,也因此,当得知可能被公兴搬场诉上法庭,他有些吃惊,“我们会和他们(公兴)沟通,了解具体情况。”
  而对于“竞价排名”机制可能带来的问题,钱先生的说法是,如果有企业觉得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正当权益因此受损,百度方面愿意配合并协助企业“各自维权”。“涉及商标、品牌的侵权,应该是由具体企业各自维权的。”他一再强调,百度方面没有能力、也没有有效办法可以做到事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搬场行业品牌的使用本身就比较混乱,我们也无法验证参加‘竞价排名’的每个企业和知名品牌的关系。”钱先生称,企业与企业间的合作、附属、授权经营、甚至竞争等关系,应该是企业双方的问题,作为中间方的百度网站,不可能对此一一确认,因此他认为,要求百度方面审核企业资质很难操作。

  “企业商标如果已经注册,并跟百度进行过沟通,我们肯定不会允许其他企业再使用该商标做关键词的。”钱先生认为,公兴搬场如果能够提前提供其授权企业的名录、并提出需要百度为其审核其他企业注册资格时,网站方面是愿意配合其要求,进行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查验的。

  尽管一再强调企业应“各自维权”,但在目前情况下,钱先生称百度方面仍愿意配合并积极处理“公兴搬场”提出的“黑搬场”链接问题,“目前我们会把所有涉及‘公兴搬场’描述的广告全部暂时下线。”

  最新进展
  “黑搬场”链接已“下线”

  昨天下午3时左右,笔者再次登陆百度搜索引擎,以“搬家”、“搬场”关键词搜索,发现搜索得到的结果里,已经遍寻不着假冒的“公兴搬场”的身影。
  从百度上海分公司有关人士处,笔者得知,目前这些链接已经暂时“下线”,待百度和“公兴搬场”方面沟通、并确认其具体授权的、可以使用该搬场名称的企业名录后,再作处理。

  法律专家
  网站收费发布广告,需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搜索引擎发布虚假信息的广告,网站方面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笔者昨天就此采访了翟建律师事务所的张培鸿律师,他的观点是,收费为企业发布广告的网站,理应为发布不真实广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张培鸿认为,作为新媒体的互联网,其影响力是传统媒体不可比拟的,而搜索引擎也是属于其中一环,“给他人提供发布广告的平台没有问题,但一旦收费,就必须为广告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他说,遇到这样的情况,免费发布广告的网站在责任界定上可能还有一些争议,但收费网站则毫无疑问要担责,“你网站一旦收费,就意味着从一个中立的‘比赛场地提供者’变成了‘比赛参与者’,当然要遵守游戏规则。”

  对于网络广告的发布和管理,张培鸿表示,并不需要特别制定严格法律规定,“互联网的新媒体特点,很可能会被层层制度所限制。”在他看来,有确定的服务器存在、能找到明确的网站提供人,这就意味着互联网并非完全虚拟,“只要界定和明确好服务提供商、运营商及信息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就能进行管理。”他认为,其实互联网的管理,完全可以参照民法体系的相应条款,无需特别要求。

  相关提醒
  登录官方网站 认准统一标识

  有关方面提醒市民,节日期间,搬场业务繁忙,市民要想获取正规搬场公司信息,可登录官方网站———上海交通网或拨打搬场专用电话及“114"查询;不要轻信搜索引擎、小区海报甚至是信箱里优惠券形式的各种“搬场”广告宣传;同时,认准使用贴有搬场统一标识的搬场车辆,以避免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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