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业
暴利率 ☆☆☆☆☆
暴利绝对值 ☆☆☆☆☆
垄断程度 ☆☆☆☆
公众评价恶誉度 ☆☆☆☆☆(☆星级)
在2005年9月23日召开的广东省“解决农村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提出,准备明年推行强硬措施,切实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
如果要评选《2005年中国教育十大新闻》,广东对“择校费”下达“绝杀令”,将名列第一。
“择校费”是中国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费,不仅它的单笔收费额名列榜首,在教育乱收费的比重也同样名列榜首,占据了教育乱收费总额的半壁河山,而且它还是一种合法的教育乱收费。
广东省审计厅向广东省人大的报告中显示,2002年~2004年,66所被审计的城市公办中小学以各种名目收取“择校费”达7.53亿元,占教育收费总额的54%,义务教育学校占了72.7%。
2003年,全国许多省市教委公布了“择校费”的收费标准,用这种办法将处在黑暗中的“赞助费”、“建校费”等巧立名目的教育乱收费,彻底地合法化了,将偷偷地收,变成了明目张胆地收。
什么叫“择校费”?学生为什么要“择校”?为什么会发生“择校”这样的事?
首先是市属重点,省属重点,部属重点学校的出现,使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中小学,出现了“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分,“好学校”与“差学校”之分。于是,便有了愈刮愈猛的“择校”风。
在代表国家对公民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中小学中,人为地将优质的教育资源进行不公平整合,人为地在制造短缺经济。人为地在制造市场秩序的混乱,制造暴利机会。这是教育部门该做的事吗?
“择校费”的收费标准全国大都在3万元上下。
如此昂贵的收费标准,比“北大”、“清华”的收费还高。难道说,中小学教育的成本,比“北大”、“清华”的教育成本还高吗?
秩序的混乱,已至于斯!
这就难怪江苏省的百年老校淮安中学的经营权,能以高达一亿元的天价成交。一位北京的酒店老板以人民币1亿元的天价,买下了该校的高中部经营权。
这件事表明,经营学校比经营酒店更赚钱。
可问题是,代表国家对公民行使教育权的学校,可以商业化到如此程度吗?
更严重的是,由于择校生能为学校带来巨额的收入,许多中小学大收择校生,高中择校生的比例高达30~40%,一所学校一次性收取数千万元的“择校费”并不鲜见。
如此高额的“择校费”所造成的直接恶果,是加剧社会不公,使教育资源向富人倾斜。造成富孩子进好学校,穷孩子进差学校。使“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这一定义扭曲变形。这难道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吗?
为了解决教育优质资源的不公平整合,广东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表示,要逐步建立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定期轮换制,使教育资源的配置更加公平,办好每一所学校。
如果广东的作法,全国各省市能群起仿效,那将是中国教育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