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争:协议埋下的祸根
上海“朵彩”真的愿意心甘情愿地付出这笔巨额现金吗?事情的发展很快就证明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上海“朵彩”在一个多月后就开始采用极端手段,在市场上打压义乌“多彩”内衣产品。
2006年8月,国内各大商场都收到了来自上海“朵彩”的公函:据本公司调查发现,义乌市大成(实际为大陈)镇农民周跃郎其人,通过各种渠道专门收集与朵彩商标相关的各种品牌名称,并在网上查找到“多彩”这个牌子,于2005年4月底购买了成都市铁二局王永旗先生注册的“多彩”商标,并于2005年5月在浙江义乌等地仿造“朵彩”产品,2005年7月中旬开始生产类似“朵彩”产品及包装的产品,其意试图借“朵彩”盛名窃取非份利益,同时以极低的价格冲击市场,扰乱彩棉市场,对民族产业及广大棉农利益极不负责任。此产品从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与装潢、产品款型以及手提袋等方面严重模仿“朵彩”品牌,并在销售过程中严重误导消费者认购,此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也冲击了正版“朵彩”品牌的正当权益。
“就是抛开商标之争不说,上海‘朵彩’在致全国各大商场公函中的言辞,已大大伤害了周跃郎,并对其人格尊严进行了攻击。”2月28日,在义乌大陈多彩公司,陈伟民指着公函中的内容对记者说。
然而,更令义乌“多彩”始料不及的事情还在发生。自2006年底到今年1月,义乌多彩公司相继接到江西、湖南、四川等地代理商、经销商的报告,由于上海“朵彩”举报,义乌“多彩”内衣遭到当地工商部门查扣,而工商部门查封的理由是“侵权注册商标”、“经销与朵彩内衣名称、包装、装潢相似的‘多彩’内衣”等等。
“这样做事情,实在太不道德。”陈伟民说,向商场发函是为了生意竞争可以理解,而朵彩公司通过一定的手段和关系,利用行政手段无端打击竞争对手的做法让人无法忍耐。
再次申请:义乌“多彩”愤然反击
“对这种不仁不义之举,我们目前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向国家商评委递交‘注册争议商标裁定申请’,让上海‘朵彩’尝到自己结下的苦果。同时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陈伟民告诉记者,他们要用法律平反、维护一个义乌的品牌,维护义乌企业主的利益。2月初,义乌多彩公司向国家商评委提交了申请。
义乌“多彩”在申请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是:一是义乌“多彩”比上海“朵彩”注册在前,并且经过使用人大量使用和宣传,在市场上有了较高的知名度。据介绍,为了打响“多彩”品牌,公司一方面采用了新疆中国彩棉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使用棉花纤维吊牌和他们的原料及半成品,另一方面为了提高知名度,投入巨资聘请了台湾艺人贾静雯为“多彩”春秋冬内衣形象代言人;二是申请裁定异议的“朵彩”和义乌的“多彩”相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陈伟民说,虽然引证商标由汉字和拼音两部分组成,而消费者习惯识记重点是中文,因此引证商标的显著性部分是中文“多彩”,两者都用两个字组成,不同只有一个字,而“多”和“朵”读音相同,很容易相互混淆,消费者容易误购。“既然‘朵彩’提出‘多彩’侵犯其商标权,也就同意了两者商标相似,同样工商部门在暂扣单上也证明了这一点。”
义乌“多彩”认为,《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近似。很明显,是被申请人的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的商标权,申请人却被恶意投诉,从此也可以看出,争议商标已经成了被申请人打压竞争对手、搞不正当竞争的一种工具,已失去了商标的作用,从保护注册在前的角度,应予撤销上海的“朵彩”商标。
义乌“多彩”向商评委提出裁定申请异议的事件,迅速在行业内引起了轰动,国内的诸多媒体也相继推出了大篇幅报道予以高度关注。据了解,上海朵彩公司董事长董晓强近日致电周跃郎,希望他再次撤回申请。但周跃郎明确告诉记者,他将为自己和公司的权利一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