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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企业主冲冠一怒为商标

作者:     转贴自:义乌新闻网    点击数:2673



  上月初,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称商评委)接到浙江省义乌市多彩服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跃郎送交的“注册争议商标裁定申请书”,请求商评委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撤销上海朵彩服饰有限公司注册的3545404号“朵彩”注册商标。

  2月28日下午,记者在义乌大陈见到了“多彩”常务副总经理陈伟民,谈起这件已被全国媒体关注的事件时,他说公司之所以提请商评委仲裁,完全是因为上海“朵彩”违反了商业竞争游戏规则和为人处世的道德规范。

  起因:“现金换商标”的协议

  作为中国衬衫之乡的大陈镇,许多企业紧紧围绕市场行情变化着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纷纷开展产业转型和多元经营。大陈人周跃郎就是其中之一。前几年,随着国内内衣市场迅速升温,周跃郎萌发了转行从事内衣产销的念头。2004年初,对内衣市场进行了全面调查分析的周跃郎,把自己进军该行业的切入点定在了“打造一个内衣行业知名品牌”。于是,他开始注意和观察各式服饰品牌和名称。有一次去萧山机场的路上,突然映入眼帘的一句广告词中“多姿多彩”四个字给了他灵感,觉得如果将“多彩”注册为内衣的品牌必能一炮打响。然而,正当他准备注册“多彩”商标时,经查询得知,“多彩”却已被成都一个叫王永旗的人注册。经过一番辗转,周跃郎与王永旗取得了联系,并向其表明了希望受让“多彩”商标的意愿。双方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协商,周跃郎最终将“多彩”商标成功收于自己名下。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周跃郎此举却使内衣市场上的另一家彩棉内衣公司,在商标注册使用上陷入困境——上海朵彩公司董事长鲁晓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早在2003年,他们率先在国内推出了首个专业彩棉内衣品牌——“朵彩”,但一开始该商标并未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等到彩棉内衣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时,上海朵彩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同是内衣品牌的义乌多彩以及北极绒公司对“朵彩”的商标申请提出了异议,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

  周跃郎认为,“多彩”商标申请时间是2002年9月12日,注册时间是2004年7月7日,因此来自义乌“多彩”的异议更具有决定性意义。另据了解,上海朵彩公司的大部分内衣产品由义乌企业贴牌加工,如果义乌“多彩”不提出异议,无形中将给自己今后的市场扩张增加难度。

  由于注册异议的存在,“朵彩”的申请未获国家商标局批准。于是,上海朵彩公司董事长鲁晓强在多次与周跃郎商谈无效的情况下,请义乌的朋友出面谈判,并提出了一个以现金换商标的解决办法:由上海“朵彩”向义乌“多彩”支付一笔现金,义乌“多彩”撤回向商标局提出对“朵彩”的复异申请。当时,义乌周跃郎一方面碍于义乌朋友的面子,另一方面考虑到对方的诚意,于2006年6月21日在义乌某宾馆内签下了协议,撤回了对“朵彩”异议的申请。

  义乌“多彩”撤回对“朵彩”商标的异议申请,使上海“朵彩”终于在同年6月28日成功注册了“朵彩”商标。“朵彩”的成功注册,意味着下一步两个相近商标将在国内市场展开一次激烈的竞争,也为后来的纷争留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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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纷争:协议埋下的祸根

  上海“朵彩”真的愿意心甘情愿地付出这笔巨额现金吗?事情的发展很快就证明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上海“朵彩”在一个多月后就开始采用极端手段,在市场上打压义乌“多彩”内衣产品。

  2006年8月,国内各大商场都收到了来自上海“朵彩”的公函:据本公司调查发现,义乌市大成(实际为大陈)镇农民周跃郎其人,通过各种渠道专门收集与朵彩商标相关的各种品牌名称,并在网上查找到“多彩”这个牌子,于2005年4月底购买了成都市铁二局王永旗先生注册的“多彩”商标,并于2005年5月在浙江义乌等地仿造“朵彩”产品,2005年7月中旬开始生产类似“朵彩”产品及包装的产品,其意试图借“朵彩”盛名窃取非份利益,同时以极低的价格冲击市场,扰乱彩棉市场,对民族产业及广大棉农利益极不负责任。此产品从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与装潢、产品款型以及手提袋等方面严重模仿“朵彩”品牌,并在销售过程中严重误导消费者认购,此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也冲击了正版“朵彩”品牌的正当权益。

  “就是抛开商标之争不说,上海‘朵彩’在致全国各大商场公函中的言辞,已大大伤害了周跃郎,并对其人格尊严进行了攻击。”2月28日,在义乌大陈多彩公司,陈伟民指着公函中的内容对记者说。

  然而,更令义乌“多彩”始料不及的事情还在发生。自2006年底到今年1月,义乌多彩公司相继接到江西、湖南、四川等地代理商、经销商的报告,由于上海“朵彩”举报,义乌“多彩”内衣遭到当地工商部门查扣,而工商部门查封的理由是“侵权注册商标”、“经销与朵彩内衣名称、包装、装潢相似的‘多彩’内衣”等等。

“这样做事情,实在太不道德。”陈伟民说,向商场发函是为了生意竞争可以理解,而朵彩公司通过一定的手段和关系,利用行政手段无端打击竞争对手的做法让人无法忍耐。

  再次申请:义乌“多彩”愤然反击

  “对这种不仁不义之举,我们目前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向国家商评委递交‘注册争议商标裁定申请’,让上海‘朵彩’尝到自己结下的苦果。同时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陈伟民告诉记者,他们要用法律平反、维护一个义乌的品牌,维护义乌企业主的利益。2月初,义乌多彩公司向国家商评委提交了申请。

  义乌“多彩”在申请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是:一是义乌“多彩”比上海“朵彩”注册在前,并且经过使用人大量使用和宣传,在市场上有了较高的知名度。据介绍,为了打响“多彩”品牌,公司一方面采用了新疆中国彩棉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使用棉花纤维吊牌和他们的原料及半成品,另一方面为了提高知名度,投入巨资聘请了台湾艺人贾静雯为“多彩”春秋冬内衣形象代言人;二是申请裁定异议的“朵彩”和义乌的“多彩”相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陈伟民说,虽然引证商标由汉字和拼音两部分组成,而消费者习惯识记重点是中文,因此引证商标的显著性部分是中文“多彩”,两者都用两个字组成,不同只有一个字,而“多”和“朵”读音相同,很容易相互混淆,消费者容易误购。“既然‘朵彩’提出‘多彩’侵犯其商标权,也就同意了两者商标相似,同样工商部门在暂扣单上也证明了这一点。”

  义乌“多彩”认为,《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近似。很明显,是被申请人的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的商标权,申请人却被恶意投诉,从此也可以看出,争议商标已经成了被申请人打压竞争对手、搞不正当竞争的一种工具,已失去了商标的作用,从保护注册在前的角度,应予撤销上海的“朵彩”商标。

  义乌“多彩”向商评委提出裁定申请异议的事件,迅速在行业内引起了轰动,国内的诸多媒体也相继推出了大篇幅报道予以高度关注。据了解,上海朵彩公司董事长董晓强近日致电周跃郎,希望他再次撤回申请。但周跃郎明确告诉记者,他将为自己和公司的权利一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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