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房”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还是化解房地产市场突出矛盾的良方?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陈祥福一纸提案成为这两天最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之一。在提案中,身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高级工程师的陈祥福建议,我国城镇可以考虑实行“一户一房制”,即倡导“一对夫妻拥有一套房子”,并呼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该制度实施。
陈祥福的提案一出,立即引来激烈争论,众多“炮轰”声中,也并不乏支持者。
“一户一房”美好构想
陈祥福的构想是,对现有的房子,按照户口或身份证清查。首先,要制定“一户一房”的相关法律政策和配套的规章制度,现在我国法律在这一点上是空白。西方对“一户一房”有详细的条例,买第二套房子有很多的法律限制,这不完全是价格上的问题。其次,面积也要限制。结合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社会经历和年龄大小、职务职称等各种因素,制定一个社会公认的“面积标准”。想拥有多套房子的,就必须按商品房重新估价,自己购回房产。回购的房子,大多数由国家作为出租房,提供给有住房需求但又未购房者;老百姓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住房需求,支付相应的租金自由选租。
“不要鼓励和引导老百姓参与房地产的投资。现在,很多老百姓参与炒房。借助银行的贷款,投资房产,卖了或把它出租,自己还是住在以前的房子里。房子跟其他商品不一样,占用的是土地这一不可再生资源。这种不可再生资源,现在是不好估价的。所以,投资房产,成为了许多人都跃跃欲试的‘投机游戏’。”陈祥福如此表达他这一提案的初衷。
质疑:如何操作?
陈祥福的“一户一房”提案迅速受到房地产业内的广泛质疑。
中原地产分析师马冀表示,这一提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方法却未必可行。他表示,“一户一房”的做法,其实在国外已经有先例。比如,美国的做法就是,一人只能有一套政府支持的住房,享受政府给的优惠政策。如果一人有多套住房的,买卖就要缴纳高额的税费。房屋产权人是谁,每年谁就缴纳地皮税。
“单单推行‘一户一房’是不可能的,规定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府要做的还是从税费以及户型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马冀表示。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个提案很难操作。”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如此表示,“法律上不能强制性规定只能购一套房,因此‘一户一房’的概念只用于自住的理想状态。”他认为,如果真的要实施这样的政策,也只能通过国家的税收或者是信贷等政策来引导。
大华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杨子江则提出了假设。“所谓强制回购,如何执行,以什么样的标准回购,钱从哪里来?如果是单身人群,难道就不能购买房屋了吗?”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先分清楚“房”是什么房。目前就住宅而言中国从大方面看有两类房,一是政策保障性住房,一是商品房。对于前者,该负责人肯定地说,符合条件的人一人只能享受一套;而后者,要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前提下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