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2:即使营销者试图信任消费者,但消费者本身可能根本不知道真理何在
第二条悖论仍然来自消费力量的一方。活在当下,消费者似乎弄不清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上一种事物,当中当然包括某些商品,而且这种犯迷糊的时刻越来越多。
譬如,从2005年芙蓉姐姐、菊花妹妹的走红,再到2006年,两个比“芙蓉”和“菊花”年纪更大、按常理对娱乐精神迟钝得多的女人张钰和姚颖的重新出镜,都有大众狂热迎合行为——不管是叫好还是叫骂——的根本驱动因素。但许多“消费”者跟风的动机到底是什么,这些参与者往往莫衷一是。日前,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邀请的两位谈话嘉宾——百度副总梁冬和香港岭南大学教授许子东也对上述现象中,大众的“消费”趣味感到困惑:为什么这样一些人既可以热衷于传播“芙蓉姐姐”的S形照片和言语,又可以马上掉头去为“天仙妹妹”自发地建立社区,表现出一种类似赞美“天然去雕琢”的取向?
令人疑惑的是:消费者本来因为自己掌握了更多技术和资讯渠道,可以变得更加理性、独立思考,但是他们为什么把更多的时间投入了一种放弃思考、放弃自我、看热闹、随大流的状态?反映到社会事件中的“虐猫女”网上通缉令、“流氓外教”追杀令等以“呼声”代替法庭审判的现象,如果蔓延到商业领域,企业或品牌的交易成本难免会大幅升高,以至因敌不过某种病毒传播的手段而死于非命。譬如,今年下半年发生的宝洁SK-II风波中,一些非SK-II的消费者把产品空瓶或仿冒的瓶子拿去退货,并且在一些网络社区上彼此交流、呼应,已经很难说是一种正常维权行为了。
所以,给中国营销带来遗患的第二条悖论可以表述为:即使营销者试图信任消费者,但消费者本身可能根本不知道真理何在。
悖论3:消费者是时间上的穷人,但营销者给“穷人”更多无暇分辨的东西
今天,消费者可供选择的渠道太多了,家用DV、MP3、DVD、电脑游戏、歌厅迪厅和酒吧,他们不再依赖单纯的娱乐来源——电视直播节目。而且电视频道的大扩散、手机和互联网都已投入这场消费者工作之外的时间的大争逐。消费者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时间的穷人,他们的生活不得不压缩起来。
截至到2006年上半年,中国的注册域名295万,网民1.2亿。假如让一个人浏览其中的1/3,100万个还有点想法和内涵的商业网站,每个网站花费他10分钟,那么他要完成浏览得花19年,而且是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连续不断——连吃饭、上厕所、做爱等行为都得免掉。
在美国,有人统计过,1976年《时代周刊》的封面文章的平面长度的平均长度大约是4500个单词,而现在,同样的故事及其理念必须用2800字交代清楚。
尽管如此,技术进一步推动媒体的变化。任何新的媒体传播方式在接受微观市场检验之后,都神气活现地带着诡秘的气息摆上企业CEO们宽大的台面。譬如分众传媒,其化解人们在电梯前的无聊的初衷本身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的一致认可,它现在又尝试给液晶电视戴个硬纸盒做的帽子,上边宣传那些不愿意在电视里巡回滚动的企业广告产品。从某种程度上说,对消费者时间的挤占,出自于营销者对消费者健忘和记忆游移的天性的恐惧。营销者明明知道对一个根本不愿听你讲话的人滔滔不绝的尴尬,但是相对于放弃传播等于被默许放弃或退出市场的危险,营销者只好继续给把更多隔靴搔痒的信息堆给消费者。
这是一场典型的“阳谋”。由营销者、广告公司和媒介联手,媒体成为污染源,消费者每天不得不接受超过1000条信息的轰炸,他们在长期“压迫”之后必然产生信息抵抗,而营销者惟一能突破消费者的这种防御系统的办法,就是制造更多的噪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