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心理学家发布过一项有趣的研究报告,称多数青年男女第一次约会的印象将决定他们是否“有缘”。研究发现,大多数约会者说他们在一见面的几秒钟里,就作出了是否和对方继续交往的决定。
湖南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贺教授认为,目前社会发展速度加快,竞争愈加激烈,人们承受的压力也随之增加,不少人提出“先成家后立业”,所以“闪婚”也随之出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赞成“闪婚”的人或“闪婚族”男女中,不乏为获取“绿卡”、“房子”等利益而速配的人。其中长沙市中山路一家婚介所的易经理说,有些征婚者甚至提出“只要对方在机关单位任职或是公司老总,就可马上结婚”。
“闪婚”感言 相“爱”容易相处难
“闪婚族”的婚后生活能否靠“一见钟情”或利益结合而维持长久?
已经“闪婚”的高利说不能忍受老公四处“瞄”漂亮女孩的举动,双方经常为此发生口角,“我真后悔当初一时冲动,早知道他这样花心,我根本不会和他在一起”。
住在长沙市西长街落棚桥的雷明先生说,自己经常在住家附近的理发店理发,喜欢上了店里的一名服务员,2个月的爱情“攻势”后,两人迅速结婚。“谈恋爱时,她很注意打扮,现在却一点也不讲究,还没有好的卫生习惯。现在我妈妈经常和她吵吵闹闹,搞得我不好做人。”
“我原想先结婚再慢慢培养感情,可他发了财就要离婚!”现在婚介所征婚的张女士说,以前的丈夫是建筑工地的包工头,两人经熟人介绍认识,自己原本以为找到了“靠山”而迅速结婚,但丈夫赚了钱就花天酒地,自己虽一忍再忍,丈夫最终还是提出了离婚。
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2004年来此登记结婚的人比往年明显增多,全年约有4700多对新人领了证。而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9月底,2004年各区注册离婚的对数已接近或超出了2003年离婚的总对数。离婚者主要年龄阶段集中在30到40岁。其中芙蓉区离婚者为800对,超过2003年的600对;开福区离婚者为780对,接近2003年的800对;雨花区的离婚者为780对,超过2003年的770对。这其中不乏“闪婚族”。
各方评说
【律师】
比非法同居严肃
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依民认为,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相对于未婚同居,“闪婚”可以说是对婚姻采取了负责任的态度,“闪婚族”自愿接受来自社会的约束力,承担义务,比非法同居等行为要严肃得多。
【民政部门】
婚姻大事应该慎重
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认为,结婚快慢是个人的选择问题,别人不应强行干涉,但对于婚姻大事,还是应该采取更加慎重的态度。
【社会学家】
婚姻不能太功利
成松柳教授认为,“闪婚”现象是社会多元化的体现,如果双方能比较理智地,在逐步了解对方后,确认能一起适应未来的生活而踏上“红地毯”,那就应该得到大家的祝福。但如果将婚姻建立在物质、名利等基础上,婚姻的爱情本质就完全物化变质了,其存在更像是一种利益的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