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消费者必须出示使用该产品而导致皮肤过敏的医疗证明;
第二、有效的购物凭证原件;
第三、产品的剩余量必须大于1/3;
第四、坚持要求退货者,公司将会就具体情况进行特殊处理,但是处理时间至少要10天以上。
事故已经爆发了,事件已经开始在不断蔓延和升级,宝洁公司一方不是想着如何缓和事态、平息矛盾,却依然抛出冠冕堂皇的官样文章,实在是令人瞋目结舌、匪夷所思!
无独有偶,再追溯到去年同样发生在SK-II系列化妆品身上的另一起产品责任事故。
2005年3月7日,江西南昌消费者吕女士状告宝洁SK-II。起诉理由有两点:1、虚假广告:SK-II的广告册上宣称“使用4周后,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然而使用后吕女士不但并未如广告中所说的那样变得年轻12岁,反而出现皮肤搔痒和部分灼痛的情况。2、广告涉嫌欺诈。
宝洁SK-II置身消费者质量投诉事件,史无前例地把宝洁推向了社会舆论和公信力的风口浪尖,虽然最后的法院审理结果判定宝洁一方胜诉,但是此后,伴随着宝洁SK-II在市场上销售大浮下滑近6成的同时,消费者对于“宝洁公司、优质产品”的质疑却一度倍受关注和媒体“照顾”。
随后,业界专家在点评宝洁公司在面对处理宝洁SK-II的质量投诉和公关危机时,批评宝洁犯了两个严重错误。1、违背了承担责任原则:由于宝洁公司代表的傲慢与偏见,使顺风顺水的宝洁公司遭此一劫。而在消费者起诉之后,宝洁的傲慢与偏见似乎更甚,宝洁并没有去安抚消费者,而是将自已装扮成一个“阴谋”的受害者,对事件定性为“恶意炒作”,甚至指称背后有利益集团的指使。2、违背了真诚沟通原则:宝洁没有本着诚信的态度与当事人、公众及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甚至被工商局罚款20万元都作出掩耳盗铃之举,更拒绝证实。
积习之痛,引发品牌教父的危机
一直以来,宝洁公司由于针对旗下多个子品牌的成功运作和演绎,被业界交口称赞,并冠之为――“品牌教父”。盛名之下,物极必反,2005年对于宝洁来说无论是系统内还是系统外都可以说是多事之秋,忧扰靳绊、事故层出不穷。
1、山东经销商撤换事件:
2005年在日化行业最轰动的事件莫过于宝洁的山东经销商撤换事件,宝洁大刀阔斧砍向山东的经销商,山东7家经销商被砍掉了4个。同时,在江西、广东市场,宝洁也悄悄进行了渠道变革,经销商被缩小经营区域或者被砍掉。接下来,宝洁公布了更严格的经销商资金要求,保证金600万,进货资金400万,粗略算下来具备1000万元的资金实力才有可能同宝洁进行对话,亦才有可能入围准经销商的行列。
一石激起千层浪,宝洁公司的孤行和举措在经销商中和媒体之间掀起轩然大波,讨伐的、控诉的、破口大骂的不一而足。但不管怎样,还是同《围城》中描述的情况如出一辙,“城内的人想着出去,而城外的人还想如何进来呢!”
渠道改革的洗礼过后,仍然还是会有众多的经销商提着现金涌向宝洁。由于“宝洁系”的产品在渠道上可谓是硬通货(非常畅销),无论是渠道的渗透,还是终端的销售都没有什么担心的。所以,大部分的经销商大都看在即期利益的份上,只好受命于“庄家”的摆布。
据悉,有的宝洁经销商即便是年营业额做到600万元,算下来净利也才区区20万元,但是经销商还是在暗自偷着乐。一则,做“宝洁系”的产品跟比较省心,宝洁公司全都管了,经销商就负责配合落实和执行就可以了;再则,做“宝洁系”的产品有利于健全自身的分销网络资源,顺势而为,暗自将自己毛利高的经销产品实施分销配额跟进,堤内损失堤外补;三则,通过经销“宝洁系”的产品,可以树立自身的品牌和影响力,争取到更多的厂家的合作意向,见机寻求支持和要约合作;四则,通过同宝洁的合作,经销商提升了自身的内部管理,学会了如何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和建设、经营成本和费用的预算控制、提高效率、建立信息化平台等。所以,有人说经销商跟宝洁公司合作相当于请了一个老师和管理顾问公司进行全程的保姆式贴身服务。
仔细想来,一场销售政策的革命,波及到渠道的震荡和调整,也许对于宝洁公司一方觉得无所谓,今天你不听指挥、动作不合拍,废掉你的经销权,想接宝洁接力棒的多的是。但是,对于经销商来讲,确实是有些残酷无情的,由于长期以来双方不可能平等沟通和对话的积怨,瞬时爆发为“中国式离婚”后的主人公,所以其中的过激行为引发的直接或是间接的症结、也不断地累积并形成了今天的后遗症。
除此之外,渠道成员单位间各环节的利益体系的重新梳理和洗牌,无疑与公是费时费力,与私是负面矛盾激化的有利时机。这一点宝洁公司不是没有切身体会和现实感受的。宝洁公司已经是成熟企业了,销售需要稳定、渠道需要顺畅、终端需要深植和精耕,渠道的裂变和不断更迭,对于“宝洁系”产品的健康成长来讲确是百害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