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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是“加速器”还是“魔鬼”?


[  新民晚报    更新时间:2006/9/11  ]    ★★★
     外资并购已成为重要引资方式

  从食品、日化行业到装备制造业、服务行业,近年来,外资并购事件在我国屡屡发生。不过,外资并购并非我国独有。

  在全球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基于对资源共享的考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为逐渐兴起的一种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外资并购在全球得到迅猛发展。数字显示,上世纪90年代,外资并购的平均增长速度达到30.2% ,远远超过全球对外直接投资15.1%的平均增速;90年代中后期,外资并购投资占国际直接投资的比例已达70%-90%。因这一方式能给引资东道国带来大量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对一些国家来说,并购已成为其主要引资方式。

  吸引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外资并购份额也日益扩大。并购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大领域:

  一是能源生产、基础材料工业领域的并购。从2003年开始,金属冶炼、钢铁、水泥、化工原料等材料工业成为主要的高增长领域,海外资金对国内相关领域的投资活动进入活跃期。

  二是机械制造领域的并购。近年来,轴承企业、工程机械制造企业的收购,以及目前沸沸扬扬的徐工收购案,就都发生在机械制造领域。

  三是具有巨大市场规模和长期增长潜力的食品、消费品生产领域。

  四是新技术服务和正在逐步兑现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走向开放的商业、金融服务业领域。

  “斩首行动”引发经济安全之忧

  在并购的诸多模式中,有一种模式被形象地称为“斩首行动”———选择弱势行业里的龙头企业,通过并购获得其控制权,控制该行业某一个地区甚至全国的生产。这一跨国并购模式正引起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有专家指出,一旦越来越多的中国行业龙头企业被跨国公司并购,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将明显下降。如果听任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自由发展,中国将会出现核心技术缺乏症。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并购问题专家韩彩珍认为,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最大负面效应是市场垄断的威胁。跨国公司利用资本运营控股并购我国企业后,凭借其雄厚实力逐步占领较大的市场份额。对我国产业尤其是战略性产业的控制,将可能垄断或图谋垄断国内一些产业。

  工商总局此前的一份题为《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的调查报告指出,近年来,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状况非常突出。跨国公司正在利用其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扩大垄断地位。资料显示,中国多个行业总产值的比重中,在华跨国公司的份额不断上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在华跨国公司所占据的市场份额都在1/3以上。

  新规不会影响企业正常并购

  《规定》在博得国内喝彩声的同时,也引来了国外的质疑之音。有英国媒体就评论说:中国保护主义正在抬头,外资遭遇“紫禁城”。

  对此,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表示,《规定》生效后,将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的审查更透明、更规范和有可操作性,其审查的规则不会对中外企业正常并购产生不利的影响。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认为,《规定》会促进外资并购的健康发展。从表面上看,《规定》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和控制是“从严”了,但是,明确细化的规范澄清了社会上一些诸如“恶意并购”等似是而非的概念,对于那些合规的并购其实是一种促进。

  记者了解到,即便是经济极度发达的美国,对外资的并购也极为谨慎。据了解,除了反垄断法确保外资收购不会形成市场垄断之外,美国还设有外国投资委员会这样的专门机构对外资并购进行经济安全审查。2005年,中海油竞购优尼科、联想收购IBM电脑业务以及阿联酋迪拜公司收购美国六大港口等事件中,收购方都曾受到这一机构的审查。

  毫无疑问,《规定》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了保障。沈丹阳认为,《规定》对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设置了事先防护的措施和事后的监管办法。

  根据《规定》,并购方在中国市场年营业额超过15亿元的和市场占有率达20%的,并购导致一方市场占有率达到25%或者一年内连续并购10家企业的,都必须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报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备受关注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于9月8日起实施,《规定》的出台和实施让外资并购话题再度升温:外资并购,是助力国家经济腾飞的“加速器”,还是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魔鬼”?《规定》的出台,是否如海外媒体所说,标志着中国引资大门的收窄和保护主义的抬头?

  本土日化品牌能否“复兴”?

  不少内资日化企业与国外巨头联姻后,发现自有品牌竟被“雪藏”———

  在强大的竞争压力中,内资品牌与国外巨头联姻的故事在日化行业屡见不鲜。

  本土品牌曾“妇孺皆知”

  本土的日化品牌曾经有过“妇孺皆知”的辉煌。如洗衣粉中“南有白猫,北有熊猫”,“活力28,沙市日化”的口号传遍南北……

  上个世纪90年代,宝洁、联合利华等外资日化巨头开始进军中国市场。1994年前后,我国日化品牌掀起了一股“外嫁潮”。当年2月,拥有高富力品牌的广州浪奇,与宝洁合资组建了广州浪奇宝洁有限公司,浪奇以当时全国知名的高富力品牌、洗衣粉厂房和设备出资,占40%的股份。随后,北京的熊猫也“嫁”入宝洁家庭。

  同年,上海牙膏厂与联合利华合资建厂,上海牙膏厂以中华和美加净两个品牌、土地厂房和设备作价入股,占40%的股份。

  1996年,活力28集团公司与德国美洁时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活力28以品牌和设备作价占合资公司40%的股份,合资公司享有该品牌50年的无偿使用权。

  收回被“雪藏”知名品牌

  市场是残酷的。一方面是碧浪、汰渍、奥妙等外资品牌在国内声名日响,另一方面是高富力、熊猫、活力28等“老品牌”的市场不断萎缩,品牌为人所淡忘。如熊猫洗衣粉合资7年以后,从当初年产量6万吨,下降到2000年的4000吨左右。

  于是,一场内资品牌的复兴运动兴起。2000年9月,作为熊猫“娘家”的北京日化二厂与宝洁达成协议,提前终止熊猫的使用合同。

  2001年5月,宝洁将广州浪宝60%的股权全部转让退出合作。随后,广州浪奇也将其在广州浪宝中22%的股份转手,并且出资3300万元收回了“高富力”的洗衣粉商标专用权。

  2003年3月,湖北天发集团与德国美洁时签约,合资公司提前终止使用“活力28”系列商标,由其控股的活力28集团收回。

  品牌自主才能自主命运

  不少本土日化企业通过合资,暂时渡过了危机,但并没有得到苦心追求的外资先进技术,反而丢掉了自己的市场和品牌。出卖品牌来谋求发展,无异于羊入虎口。

  一些国内日化企业则选择收回品牌,重新自强自立。在与宝洁分手前,广州浪奇因为还不能使用“高富力”洗衣粉的品牌,于是利用余威开拓高富力洗涤剂的市场,同时另起炉灶,积极打造全新的“浪奇”洗衣粉。功夫不负有心人。2004年,高富力洗涤剂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2005年,广州浪奇在中国名牌榜上“梅开二度”,浪奇牌洗衣粉榜上有名。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本土日化品牌在市场上的衰落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从最终结果来说,消费者受益了,并没有什么值得悲哀的。

  零售业并购进入“活跃期”

  由于限制少、壁垒低,零售业正在成为兼并收购的热点领域之一。

  据统计,2005年,商务部批准的外资商业企业并购项目达到24个。在收购活动尤为活跃的家电零售领域,今年5月,北美最大的消费电子零售商百思买以1.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国内第四大家电连锁商江苏五星电器51%的股权,进入中国市场。

  专家分析,经历了前一阶段的鏖战之后,国内一线城市的网点资源已十分稀缺。而与自己选址、开店相比,并购方式能使跨国零售企业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比较优质的网点资源。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统计显示,在2005年百强连锁企业中,外资企业有18家,销售额占百强总销售额的20%;如果加上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上市企业、国外资金注入内资企业等,上榜企业共有27家,销售份额占到37%。

  业内人士表示,《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设置了“反垄断审查”等门槛,但就整体而言,我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还不高,跨国零售企业的并购热情不会受到太大打击。

  据调查,2005年我国排名前100位的连锁企业,其销售额占当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5%。国内两大家电连锁巨头———国美电器与永乐家电合并后,其市场份额也没有达到20%。

  “零售业并购在中国仍然有很大的潜力。”麦肯锡公司研究人士张之杰表示,目前,中国零售业的销售额在全球销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约为5%,而并购额所占的比重仅为2.3%。

  专家预测,由于一线城市趋于饱和、竞争激烈,不少跨国零售企业纷纷向国内的二三线城市拓展。那些位置不错但经营不善的国有商业网点,很有可能成为被兼并收购的重点对象。

  但在国内的二三线城市,大型商业设施的固定成本约为一线城市的70%,而每平方米的销售额却只有后者的50%左右。因此,与以往注重扩张速度的阶段相比,外资及本土大型零售企业都开始面临如何提升“经营质量”、获取持久竞争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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