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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制传播焦点:看富士康的做秀场


[ 锐泓 全球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6/9/6  ]    ★★★
    ——从富士康事件看组织传播
 
 
    9月3日,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双方发布联合声明,使红了几天的富士康案终于落下帷幕。在声明中,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是否失实这个关键的问题没有说明,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双方的相互谦让。这无疑使6月份那篇批判性的报道所深藏的问题——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所对应的资本原罪——得到掩饰。
 
    这样的结果,第一财经日报没有趾高气扬,富士康也赢得了公众关注,从唱黑脸到唱白脸的角色转换中传播了企业知名度,也演绎了一个不太成熟的企业个体的形象。而这一过程得以成功,一是法院的态度,二是法律对媒体保护的不完善。事件焦点经过三次转移,却将真正的问题——报道初衷——带出公众的视野,笔者在感慨富士康公关运作的同时也深感可惜。下面从组织传播的角度,看富士康如何造做秀场,以达到企业知名度的提升。
 
    深度报道引发的传播焦点
 
    事件缘起于6月14日英国星期日邮报《女工日工作15小时月薪三百》的报道,随后第一财经日报于6月15日刊发记者王佑的深度报道:《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和《富士康离职女工:连续作业12小时已是家常便饭》。富士康母公司于6月19日称劳工门报道诬陷。同时苹果公司开始展开调查。
 
    毫无疑问,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则深度报道体现出一个当下中国社会极为严峻的现实——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低廉。尤其在外资企业,因为技能层次的不同而呈现出明显的资本特点。报道内容所呈现的现象事实上并不仅仅出现在富士康这样的台资企业,据笔者了解,许多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工厂都存在此类现象,甚至有本科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到外企工厂实习后都不愿进入外企而另觅他路。日工作15小时的高强度体力劳动换来的是千元月薪,相信这种压缩成本的方式绝不可能在外资企业的本国存在。经济学家张维迎曾公开表示,中国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将减弱我国GDP的增速,由此这一本质问题可以说是中国各界无可忽视的现实。第一财经日报没有持续追踪报道,这一实质问题也就难以掀起波澜,通过各种报道,我们不难发现,这是富士康媒体公关的作用。熄灭不利企业自身的公众焦点,富士康组织外部传播的策略就在于先灭火再点火。
 
    富士康炮制新闻焦点,掌握传播焦点主动权
 
    8月19日,苹果公司发布调查结果称富士康未强制加班,8月26日,富士康回击媒体,并发出对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高达3000万的索赔,同时要求法院冻结二人财产。深圳中院不仅受理而且无条件冻结被告财产,同时声称程序完全合理。由此,富士康和深圳中院引发了媒体的纷纷谴责之声,媒介的口水几乎可以将富士康淹没。
 
    富士康制造索赔记者3000万这一新闻焦点顺势掩盖了劳工问题,尽管受到媒体的诸多谴责,但无疑使企业知名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新浪网的专题甚至出现了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全面介绍,富士康不仅为众多媒体所深刻铭记,同时也为各大媒体的受众所熟知。而得到深圳中院的支持则是此次传播焦点转移的关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发布言论:“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所以诉讼对象是完全错误的。另外,法院受理此案后,没有做一个基本的审查,就采取措施查封了个人的财产,给人的感觉是任何一个环节都留下了严重的错误”。
 
    由此可见,富士康巧借深圳中院的态度而达成了组织传播计划的顺利实施,顺利完成了传播焦点的转换。富士康作秀场得以形成,而且空间还很大。富士康的这一组织传播计划可谓煞费心机。
 
    基于企业形象回归的新传播焦点
 
    8月30日晚,富士康急速调整控告对象和控告内容,撤销对两位记者财产冻结的申请,追加第一财经日报为控告对象,将索赔金额陡降至1元,并发布媒体误解富士康真意的正面解释,再次形成强有力的新闻焦点。9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组建豪华律师团应对富士康的诉讼。
 
    3000万的索赔计划其实不过是权宜之计,甚至还给富士康留下了大做文章的理由。富士康继续用控告对象和控告内容调整的出人意料之外而形成新闻效应,使得新的传播内容继续形成传播焦点,从而继续维持富士康这一词汇在媒体和公众心中的热度,同时以回归的姿态传播企业形象,力图减弱前面的传播焦点给企业形象造成的擦损,组织传播效应依旧占据主动。富士康设计的组织传播计划环环相扣,组织形象的正面宣传在这一阶段开始如鱼得水,顺理成章。
 
    其实,接下来的结果也就不难意料了,当成功扭转了不利于富士康的“劳工门”传播焦点,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握手言和,因为这样才能抵消企业形象的折损。
 
    握手言和,企图延伸企业形象良性传播
 
    9月3日,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双方发布联合声明,并互致歉意,并表示在以后的时间内共同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阅读了双方的联合声明,其实不难看出,富士康的这一策略使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为富士康造成的形象折损的核心问题无意间成为默认的事实。如果说第一财经日报没有输,那么富士康无疑又赢了,特别是赢得了企业“社会公民”的良好形象的传播开端。
 
    那么,最开始对大众最重要而对富士康而言最吃力的问题——劳工的低成本——也就顺理成章地被公众遗忘。富士康依然主动地执行组织传播策略,结束这一颇受争议的新闻事件。毫无疑问,在媒体和公众的惯性思维的帮助下,富士康成功炮制了这一公共事件。
 
    当然,笔者在此并没有任何对媒体的否定,也相信一开始的核心问题——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这一现实有相关的专员和相关的措施去解决。从整个过程来看,虽然富士康炮制传播焦点转化公关危机,虽然最后富士康放弃诉讼,但富士康却落得个不太成熟的企业形象,知名度因为其所炮制的新闻焦点而提升,美誉度却无疑是下跌的。富士康的这一次对外传播从有效组织传播的方法上来说,显得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那么,从富士康的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组织传播的几个要点——组织对外传播需要逆向思维指导下构建传播焦点;组织对外传播需要重视新闻效应,由被动到主动需要智力支持;组织对外传播需要达到知名度提升和美誉度提升的双重效果等。在此之外,组织更需要准备好应对公关危机的意识。这就是近来持续发热的富士康事件为我们带来的深度思考。
 
    欢迎与globrand(全球品牌网)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Ray ,北京锐泓组织传播咨询机构高级顾问,多年漂泊于国内一线城市,在知名财经刊物、广告公司任记者、编辑、营运总监等职务,近年潜居高校新闻传播院系,专注于企业与媒介的传播研究,深谙组织内外传播之道,尤其关注传媒业、汽车产业、房地产业、教育产业的营销传播策略及内部沟通策略。为国内多家知名财经刊物特约记者,市场分析员。交流请联系: ray-ys@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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