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行业研究 >> 房地产

上海楼市降温尚不明显,政策效应有待观察


[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5/4/14  ]    ★★★

  最近为房地产市场降温的政策纷纷出笼,然而从银行、市场的信息反馈表明,在一系列的“组合拳”打出后,市场反应还不明显,上海的购房热潮也没有因为房贷利率的升高有明显的降低,政策效应还有待观察。

  3月17日,央行出台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被部分人解读为房贷新政的“大棒”挥向了普通购房者。就此,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解释说,央行调整的主要对象不是买房的普通老百姓,购房者短期会增加利息支出,但是如果金融政策和其他各方面政策配套能够抑制房地产价格上升过快的势头,就保证了老百姓的根本利益。针对央行的房贷利率调整政策,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正式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严格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同时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房提高购房首付成数,购买第三套房以上,大幅提高首付成数,上浮房贷利率。对一年内转让的新购房屋,不提供转按揭服务。各商业银行纷纷响应此政策调整: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表示,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即6.12%),可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适当浮动,最低下浮10%(即5.508%),最低首付款比例维持原有规定不变,原则上多买一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加一成。如贷款购买第一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可为20%;买第二套房则为30%。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在30%或30%以上。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表示,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0.9倍(即5.508%)执行。同一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即6.12%)执行。购买第一套一手非高档商品房,首付款比例最低可为20%。购买第一套高档商品房或二手房,首付款最低为30%。以后每通过贷款购买一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加一成。

  有专家表示,房贷政策调整后,商业银行拥有了一定的房贷定价空间,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下限利率或向上浮动利率,此举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利率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体系,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据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透露,“组合拳”的出击,从长期看会使房贷总量有所减少,但目前房贷量减少的势头并不很明显,而且主要是由于银行强化了个人房贷申请的审查造成。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的数据表明,自3月17日房贷升息以来,在工行申请房贷的量有增无减。专家分析,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因为购房行为本身的特殊性,住房需求较为刚性,所以人们一旦确定买房,则不会因为房贷利率的一定浮动而全盘改变计划。其次,由于政策颁布至今时间较短;市场对政策的反应也许需要更长的一段时间,而目前的统计数据也不能完全说明现状。另外,住房销售还受到购房时机、房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短期内不能因为央行政策的变化就确定目前的购房需要变化。但就长期而言,政策的影响应该会使房贷量有所减少。有分析指出,纵观近期的房贷政策,利率上升的力度还可以承受,税收可以转嫁给买家,所以房价反转并因此引爆房贷风险的可能性不大。也有专家认为,目前不管是投资者还是所谓的投机者,都不可能从市场中撤出,因为民间的富余资金尚没有找到更好的理财投资渠道。“股票市场都是机构投资者的天下,个人投资者没有空间。其他的投资理财领域也没有放开。”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去年二手房交易量同比涨65.5%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聚焦地产宏观调控:商贷罚息加重市...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