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卫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1999年5月,第52届世界卫生大会决定启动公约的谈判。2003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一致通过该公约。2004年11月30日,秘鲁成为第40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至此,公约的批准国家达到了符合国际法效力的规定数目,公约在90天后自动生效。目前,在167个签约国中,已有57个国家批准该公约。对于在2004年11月30日以后批准该公约的17个国家,该公约将在递交批准证明文件之日90天后生效。2003年11月10日,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77个签约国。
缔约国大会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执行指导机构,这一机构将负责解决公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财政问题。在2005年11月之前递交批准公约证明文件的国家在缔约国大会上拥有投票权。缔约国大会将于2006年2月举行。
世卫组织总干事李钟郁指出,57个已批准公约国的总人口达到了23亿,《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及时生效彰显各国携手解决吸烟致病、致死问题的决心。他同时呼吁各国政府切实履行公约的各项条款,有效遏制烟草对公众的诱惑。
公约一旦生效,已批准公约国家必须将公约的总体条款纳入本国的法律法规。从生效之日起3年内必须在香烟盒上标注“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语,在5年内完全禁止烟草广告、烟草促销和宣传活动。此外,各缔约国必须严格遵循公约,大幅度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并对自动售货机进行必要改造,通过立法禁止在公共和工作场所吸烟,保护不吸烟者免受被动吸烟危害等。
世卫组织的研究显示,吸烟对人体所有器官均会产生损害,烟草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全球杀手。全球每年有5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如果不加控制,这一数字到2020年时将达到1000万。全球目前烟民总数约13亿人,其中6.5亿人会因吸烟早逝。发展中国家情况尤为严重,由于烟草消费持续上升,目前每两个死亡病例中就有一个与吸烟有关。统计表明,全球13岁至15岁年龄段少年的吸烟率已达20%。
世卫组织严厉谴责跨国烟草集团阻挠一些国家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特别提及烟草公司对美国国会议员的游说。近年来,跨国烟草集团加大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随着人口的增长,发展中国家的烟民人数迅速增加。
世卫组织清醒地认识到,《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生效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现状。一方面,各缔约国需要时间修订法律法规,使之与公约相符;另一方面,减少烟草对公众的影响、帮助人们摆脱对烟草的依赖需要长期努力。世卫组织估计,公约的全球效应30至40年后才能清楚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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