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的设想是,企业产权的拥有者(包括后继者)组成监事会,享有所有权,对董事会和理事会进行监督,但无权决策;企业内部人员组成董事会,享有决策权,但无权干预经营;由分公司的一把手组成理事会,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行使经营权。
难能可贵的是,孙大午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说了就做,在大午集团,初步进行了三权分立,并且,孙大午有意地削减了自己的权力,只充当监督者和所有者的角色,逐步退出经营,而更多地使用职业经理人。
“君主立宪制”的出现,有着广泛的时代背景,目前,中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着英雄崇拜,但是,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昔日英雄往往变为企业今日的阻力,企业此时已经束手无策,英雄人物曾经的辉煌和感召力,很容易形成一种巨大的信任惯性,使企业陷入迷信的陷阱,随着英雄人物的错误走下去,最后,整个企业变成英雄人物的殉葬品。爱多的覆灭,巨人的倒塌,就是血淋淋的教训。“君主立宪制”的出现,则是对于企业个人崇拜的有力制约。
孙大午的民企“君主立宪制”也引发了相当多的关于企业基业常青的探讨,部分人士更引申到政治领域的变革,使之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而对于民企“君主立宪制”,企业界普遍表现出耐心寻味矛盾态度:由衷地赞赏,但是并不打算自己去实行。或者,对于人性的普遍不信任,使绝大多数企业不敢也不愿意实行,同时,很多人也认为,在企业内化用政治领域的三权分立,并不见得适用。
新商业模式
成功者总是令人羡慕。但是,成功不能复制,成功者往往是最不可学的。
在2005年的西湖论剑时,很多人对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表示羡慕,几年之前,阿里巴巴不过是一个婴儿,几年后,即成为IT界的巨子。
当年大家都搞互联网的时候,只有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赚了大钱;等到大家都去搞门户的时候,互联网却遭遇寒冬,反而是做B2B的阿里巴巴赚钱了;等大家都去做电子商务的时候,没有想到出来个陈天桥,人家搞游戏就发财了,那些发财的人,都是走的与别人不一样的道路。
新的商业模式不仅仅表现在IT行业,在其它的各个领域,也出现了新的商业模式,如家改变传统酒店模式,以连锁和简化酒店功能的新型商业模式,获得了商务人士的广泛推崇,分众传媒,“发现”了楼宇广告,并且开创了户外媒介传播的新方式。
只有颠覆性的力量,才能够开辟新的商业领域。东方企业家更是提出了“商业的颠覆力量”的概念,与蓝海战略有某种相同之处。 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新的商业模式也会层出不穷,而这也正是商业社会的魅力之所在。也许某一天,从一个不知名的角落里,崛起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