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研究 >> 商标侵权

莲香楼商标使用权之争如何走出困局?


[  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24/1/18  ]     ★★★

        摘要:老字号之所以源远流长,核心并不只是商标本身,还在于老字号传承的历史意义和手艺。

在老广的食谱里,“莲香楼”是广州“莲蓉第一家”,从光绪二十五年至今,传承125年。然而,围绕“莲香楼”商标许可的纠纷却由来已久。

事情起因还要从2006年说起,当时正值国企改制时期,为盘活国有资产,广州国资委2005年、2006年两次对莲香楼资产进行招租拍卖,但都流拍。2006年8月第三次招租拍卖迎来港资西关世家,西关世家获取荔湾区莲香楼资产和商标使用权。但关键点在于,当时并没有说明商标使用权是独占许可还是普通许可,从而为后来的商标纠纷埋下隐患。

租下莲香楼经营权的西关世家以旗下莲香楼公司经营荔湾区莲香楼,每年上缴商标使用费,然后获得商标使用授权书,但在2020年之前,并没有注明授权类型,而在2020年商标授权书上却加上了“普通许可”,这层窗户纸才被捅破,莲香楼公司自然不服,在2020年起诉当时的商标所有单位广饮集团,但一审被驳回。而2021年文件显示,商标的所有方广饮集团与广州枫盛投资有限公司已签订《莲香楼商标有偿使用许可合同》,而枫盛投资已在广州开出另外两家莲香楼酒家,分别位于越秀区东风东路和黄埔区至泰广场。

诉讼被驳回,商标竞争者枫盛公司也已经开始以连锁化方式开枝散叶,西关世家和莲香楼公司似乎完全处于劣势。但商务部的一项政策改变了事件走向。2023年11月,国家商务部对全国老字号进行复核,西关世家控股的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则是老字号复核的唯一市场主体,而由于西关世家和商标所有方存在纠纷,莲香楼公司拿不出商标授权书,因此并不符合“传承关系明确无争议”这一“中华老字号”认定要求。于是“莲香楼”被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否则将被剥夺“中华老字号”称号,且未来两次总共6年不能再次评审。

如今“莲香楼”的商标所有权已经从广饮集团转移到了广州老字号公司,如果商标使用权纠纷无法解决,那么莲香楼“中华老字号”称号就会被收回,继而影响莲香楼品牌的商业价值,故双方对此作出了妥协。2024年1月14日,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发表书面声明表示,已经达成初步共识,共同配合以期顺利完成老字号复核工作。复核工作外的历史遗留问题、分歧问题将继续磋商,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换句话说,搁置争议,先过复核,再谈纠纷。

商标纠纷并不鲜见,如王老吉、梅林、红牛、无印良品等商标都有过商标纠纷,而莲香楼的争议焦点在于,2006年的商标使用权拍卖未明确是独占还是普通授权。而在过去经营过程中,普通和独占授权并不会给企业经营带来障碍,因为品牌和店铺是合二为一的。而如今,随着经济发展,老字号普遍开启线上化、连锁化等方式,跨区经营,开枝散叶成为老字号扩大规模的常态。此时“莲香楼”商标如果采用“一女多嫁”方式,势必会导致各方在连锁化、线上化等方面产生纠纷和分歧。

从经济角度看,确权是产权政策落实的核心。老字号之所以源远流长,核心并不只是商标本身,还在于老字号传承的历史意义和手艺,而保护老字号传承手艺最好的方式,是“恒产者恒心”。要让经营者给品牌贴金,给品牌知名度作贡献,应该激励相容,而这个激励,就是产权。需要注意的是,商标一旦通过普通授权赋予多方,那么其中各方会否因为授权期限,而采取短视的经营策略,从而可能造成老字号本身口碑和价值的破坏。实际上,不少老字号实现连锁化之后,并没有成为畅销品牌,老字号没落的案例并不鲜见。

故而,从经济角度看,短期当然是普通授权更为有利,因为可以引入更多的投资参与方做大规模,但长期还是需要明确产权归属,让激励相容,让企业的努力方向和品牌的口碑、品质方向一致。

当然,凡事也不能脱离现实层面。很多品牌纠纷最后都走向了妥协,这方面并不缺乏案例。比如梅林,消费者在买梅林肉罐头的时候,会发现有上海梅林和中粮梅林两家,这虽然给有些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但双方相持多年也算相安无事。这可能不算是最好的结果,但最终能够达到各方利益平衡。回到莲香楼品牌,可以考虑限制普通许可的发放数量,同时规定各方的经营限制,以及在招牌展示上,作一定的区分,让消费者辨别背后经营主体。未来消费者认可谁,谁就是莲香楼品牌的独占经营者,而对品牌造成伤害的普通使用许可,则可以考虑收回。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跨界”联名存风险,消费者权益被...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瑞幸遭遇“泰离谱了”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