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11月27日电(记者刘杰)近日,司法局干警妻子与抓嫖警察发生冲突被刑拘一事引发舆论热议,仅仅一天时间就有跟贴4850条,有110186人参与讨论。
驻马店警方称“包里装有20多个避孕套,就将其锁定为重要嫌疑人”的说法遭网友集中炮轰。湖北武汉网友“九成”说“20个很多吗???一盒12个,一般都是促销两盒一起卖”。
成都网友给警方支招:“古话说得好,捉贼要拿赃、捉奸要捉双,包里有避孕套就是重要嫌疑人了,药店门口蹲着去,一天不抓个百八十人回去”。
网友“假如”在跟帖种调侃:“天啦,前天和老公在超市买了一盒避孕套,幸好警察没有来查我,是不是查到了,也会抓我啊?好怕怕”。
网易河北省承德市手机网友发表跟帖:“还好那天我和媳妇去超市买了好几盒没遇到警察叔叔,不然我俩就是一个嫖娼一个卖淫了”。
网友“懂得珍惜”发表留言质疑“各大药店和各大超市有出售的安全套那岂不是纵容卖淫吗?”
广东网友“malegebiye”的说法一针见血:“法律有规定自己的包放多少避孕套违法???你这是先入为主的有罪思维作祟。”
网友调侃也罢、讽刺也好,字里行间衷心希望公安机关文明执法的愿望值得警方深思。
人民网驻马店11月28日消息,连日来,关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司法局民警妻子带20多避孕套被抓嫖警察刑拘”的舆情事件广受关注。28日,驻马店公安局针对此事公开发出“回复”,称此案是规范、正常的执法活动,不存在报道中的民警“打人”等情况,而是部分报道中的“专业术语的使用不规范、有偏向性”,使“正当执法行为变味儿”,引发网友误会。
记者注意到,该“回复”共分6个方面,针对网友热议的关键点进行了回复,其中重点是对网友热议的一些公安工作专用术语进行了辨析。如田某是“受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民警是“抓嫖”还是“依法履行职责”、针对田某踢打时民警“合理使用催泪喷射器”而非“喷辣椒水”等问题,一一做了详细回复。
另外,记者还从驻马店市公安局了解到,此案件中的关键点——“田某是否涉嫌卖淫”结果也已确定,据目前证据显示,田某确实存在涉嫌卖淫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涉嫌卖淫原属于治安管理范畴,达不到“刑事拘留”标准,而田某遇到警方后做出的跺烂警车玻璃、闹事脱衣等过激行为,使自己最终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为保护隐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附:群仙聚饭店涉嫌容留妇女卖淫被查处田某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驻马店市发生一起因查处妇女涉嫌卖淫而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有媒体以《司法局干部妻子带20多避孕套被抓嫖警察刑拘》进行了报道,我们注意到,报道中有些专业术语的使用不规范、有偏向性,使我局治安支队和东风派出所民警的正当执法行为“变味儿”,这些词语含义的混淆,引起网民热议,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不便。
事件发生后,驻马店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首先确立了感谢媒体对我市公安工作关注的基本态度,并立即以最诚恳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报道中提到的所谓暴力执法等问题一一进行调查核实,现对网友、社会各界关注此案的“误解点”进行正式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