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刘尚希:财税改革凸显相关立法重要性
财政部科研所科研处长刘尚希认为,公报强调了财政的地位,不在仅仅只是国家的管理工具,财政的职能加大。从首先要完善立法来看,提出了法字当头,法制理念的重要性。
从赋予地方开放地方税的权利来看,一是为了税赋的稳定,二是为了中央和地方财权划分格局的稳定。正面清单管理的改革是革命性的变化,体现了向社会和市场放权的信号。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汤贡亮认为,完善税法和向地方分权式两大亮点。中国的财政税务改革一直是和税务立法的发展脚步相辅相成的。只有税务改革到位才能推进立法统一,只有推进立法才能推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实施。在财税法方面有三点需要深化,一是税种结构需更加齐全,二是主体税种需进一步形成,因为这是顶层设计,决定下面的细则,三是财政税收需要依法进行。
分权地方是因为很多税种更适合地方管理,一是分权地方部分税收的调整权,比如很多部分税收的地方细则需地方定,更符合地方发展,二是,例如金融,保险这样的特殊行业的税收和消费税改革保留到地方,更有利与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保证地方财政。
6、滕泰:城镇化一揽子方案打开了财富源泉
据三中全会决议,城镇化将实施一揽子方案,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对此,经济学家滕泰在表示,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细则来看,产权已经细分到多个层次,方便农民在多个层次以多种形式展开合作。这就带来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也提高了生产的根本意义,最根本的是真正解放了财富制造源泉的抑制。
滕泰表示城镇化改革的思路非常正确,完全从触及城乡要素交流着眼,并非人为加速的过程。他表示,同一块土地在城市和农村的产出相差数十倍。人口、资源这都是生产力的根本源泉。只有实现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才能让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对于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新举措,滕泰强调,这是真正的城镇化和城乡资源流动的实质改革。该项决策真正做到了解放供给约束,破除供给抑制,推进了城乡资源的充分流动。
“目前,我们要做到打通城乡割裂、城乡的统一市场,第一步是确权,保证利益主体享受基本权利;第二步是促进权利的细化,促进权益市场的建立;第三步是促进资源的充分流动,放开供给的约束,破除供给的抑制。”他指出,有一种论调是现在的硬件和软件服务存在供给不足问题,但就滕泰看来,是因为政策抑制了民营资本的进入。一旦放开,供给不存在任何问题。
7、华生:小产权房不会转正转正就是鼓励犯罪
《决定》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此,新浪财经连线了著名华生教授,华生认为三中全会的土改政策积极而又谨慎,整体姿态是向前的。
决定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决定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华生教授认为此政策主要指乡镇企业用地和城市工业用地同等,之前东部较发达地区乡镇企业用地比较随便,目前这些乡镇企业用地主要是之前存续下来的,而中西部地区之前步子比较慢,这样一来,此项政策对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更有利。
华生教授认为小产权房不符合法治国家的精神,不看好小产权房转正,如果小产权房转正那就是在鼓励违法,让人产生法不责众的错觉。
之前有分析认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意味着所有的地都由国家统一买卖,华生并不认同这种看法,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有提到,只是前面加了“逐步”二字,现在只是去掉了这两个字,华生认为这个定义目前尚不清楚,现在只有工业用地是统一的,其他的还要进一步定义。
8、党国英:小产权房有望转正
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解读政策认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并不会导致土地供应突然大幅增加。
他指出,《决定》里讲到要搞生态保护区,广义地生态保护区也包括农业保护区,再加上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这个约束性前提,不必太担忧18亿亩红线会受到冲击。
另外在新的规定下,如果小产权房用途符合路径符合管制,转正有望。
而《决定》中建议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一项,意味着搞市场化,在市场化的条件下,地价未必会提高。
党国英总结,《决定》反映出中央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突出包括土地要素在内的要素市场的改革精神,有进步。
9、曹凤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突破
据三中全会决议,将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对此国企改革新措,北大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接受新浪财经专访时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改革的突破,改革的重点应该是打破国企垄断。
曹凤岐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为国企发展注入活力,是改革的突破。目前关于非国有资本参股一事,并未有明确具体参股形式。曹凤岐认为,没有明确的国有和民营参股比例才是合理的。除去四大国有银行等重点企业,在竞争性企业中,国有和民营企业都有机会控股才有利于发展。
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是国企改革中最重要的一点。“目前民营企业面前都有一个‘玻璃门’,看起来可以进入但却被门堵住”曹凤岐指出。民营企业认为国有企业占有更多资源与政策支持,而国有企业又认为自己受到的行政干预太多、民营企业更自由。要打破这困境就要让国有和民营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