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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绝不能犯的四个错误


[ 中国品牌总网      更新时间:2013/9/13  ]     ★★★

        摘要:股权融资是中小创业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也是借助外力规范提升自己的大好时机。在股权融资过程中,创业企业应该保持冷静和谨慎,遵守游戏规则,避免犯不必要的错误,慎重选择投资人。运作得当,股权融资就会成为一场“幸福的婚姻”,企业借力资本跃上更大的舞台,也给投资人带来应得的回报。


 
    错误之二:价高者得
 
    一些创业企业在选择投资人时会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谁给的价格高、谁的决策快就选择谁,甚至还有企业采用招标的方式。价高者得,作为一个商业原则,本身没有问题,但投资机构出的钱是一种价值,其背后的资源、品牌、以及双方契合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也是一种无形的价值。投资一定意义上就像结婚,总不能光看谁给的嫁妆多就娶谁,而不看其他。显然,价高者得不能保证企业选择到合适的投资人。
 
    价高者得,反映了企业的傲慢,也说明了企业不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投资人。几乎没有企业除了钱什么都不缺了,创业企业融资除了解决资金需求外,一般还希望投资人在打通产业链、嫁接政府资源、提升内部管理、上市咨询、并购等方面给予帮助。即便企业不期望从投资人那儿得到钱以外的资源,至少也得寻找一个能共事的投资人吧。因此,企业要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投资人,并对备选投资人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首先要调查投资人的背景、资金规模、市场口碑、主要合伙人团队、投资理念及偏好、投过哪些企业,等等。其次,需要了解投资人能带来哪些服务,需要用具体的案例来证明。最后,也需要了解投资人的行事风格,毕竟双方至少会有几年的合作,相互合不来的话,难免产生矛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调查的渠道包括公开信息、行业协会、该机构投资过的企业、投资人的合作伙伴、其他投资人等等,也可以直接将企业需要了解的问题做成资料清单让投资人回答。
 
    企业也应该在适当时候拜访投资人,与主要合伙人面谈以增加感性认识。真正有实力的投资机构不会排斥这种尽职调查,相反会很欢迎,这也是投资人展示实力的机会。
 
    错误之三:忽悠和被忽悠
 
在股权融资过程中,企业不要“忽悠”投资人。“忽悠”投资人包括两种:粉饰现在的经营业绩,或夸大将来的经营预测。在投资人全方位的尽职调查下,粉饰业绩很难不被发现。粉饰业绩往往会适得其反,失去本来有可能获得的投资。“忽悠”未来的业绩,也许会有投资人相信,但一定会签相应的对赌协议。一旦发现业绩落差很大,投资人会按协议行使自己的权益,企业得不到好处,反而影响经营,甚至有创业者会因此失去控制权。再者,能被企业“忽悠”的投资人一般都是不合格的,不合格的投资人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此外,企业也要谨防被投资人“忽悠”。在全民PE时代,“李鬼”式的投资人并不罕见。不少投资人总在有意无意间透露自己背景深厚、资金雄厚或政府资源强大等等。最常见的“忽悠”就是:我们在证监会有关系,以后上市就包在我们身上了。这种话基本都是不靠谱的,千万不要当真。如果把这些话作为选择投资人的重要依据,那离上当就不远了。上市的关键是企业的经营,投资人可能会有一些渠道让相关人员了解企业,认识到企业的价值和特点,但不顾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将假的说成真的硬推上市,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上市需要经过三家中介机构,证监会上上下下程序不少,最后还要经过发审会。在目前证监会强化信息披露,严查经营业绩真实性的背景下,包装上市更是不可能。
 
    企业股权融资时还需要防范顾问机构的“忽悠”。一些企业由于没有专门的人员,担心在融资过程中吃亏,于是聘请顾问机构代理融资事宜。这本身很正常,但企业也要对顾问机构有一定的考量。顾问机构往往会对企业的一些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其中的很多问题有较强的专业性,顾问机构不一定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我们就见过一些企业在顾问机构的建议下,用不合法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或在不合适的时间匆忙进行股改。这些问题的不合理处理,会成为将来上市的障碍,反而不利于融资。其实,这些重要事项应该在融资后,与上市中介机构和投资人充分协商后进行处理,完全不会影响上市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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