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于该鼓励政策,加之有充足的上网电量和较低的电煤价格保障,在上世纪90年代初,民营火电装机最高曾达到全国总装机容量的14%以上。但随着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推行,五大发电集团诞生,国有资本在火电领域开始强力扩张,民营火电企业开始日渐萎缩。
“目前民营和外资办电的比例估计仅2%。”林伯强介绍,此前外资和社会资本之所以能盈利是因为当时多是一厂一价,电价定得比较高,保障了投资的回报,但现在投建电厂多是亏损的,加之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投资回报率不如其他项目。
目前,五大集团火电业务集体亏损;大型水电项目动辄数百亿,而建设期就超过5年,投资回收情况,还要看来水、电网调度及下游需求情况。即便是颇受微词的电网企业实际的投资收益率也并不高,国家电网(微博)副总经理舒印彪称,国家电网有2万亿的资产,但是只有400亿的利润,这种利润率在全世界企业和国内央企里面都是低的。
林伯强建议,在鼓励民资进入电力领域之前,应该先建设完成一个相对成熟和规范的电力市场,应该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发电和售电端放开,电网变为输电公司,电价交给市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