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近年来落马的贪官,很多都是情妇的功劳:远有李纪周陈同海,近有汤成奇吕清海,数不清的贪官们因情妇举报而后院失火在劫难逃,情妇俨然成了贪官们的“掘墓者”。不能不承认,这些年贪官的情妇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帮我们反腐败”的作用,几乎每一个大案要案背后都有情妇的身影,情妇已经成了反腐战线的一股重要力量。我们不应该彻底否认“情妇反腐”的社会意义,毕竟有贪官落马能及时遏制国家财产更大程度的损失,且社会正义也得到伸张。
不过“情妇反腐”的现实当真是一种讽刺,我们有庞大的监督机构,有纪委、监察院这样人数众多的反腐队伍,但到头来却让情妇帮我们反腐?并还大言不惭的放言“反腐靠情妇取得不了这么大成绩”!有人曾经统计过,近几年来的贪腐案件中,有80%都是由非正常渠道爆出的:有小偷偷出的、有情妇举报的、有官员内斗扯出的、有写日记炫耀出的……难怪有网民笑言,中国反腐四大重要途径:家中被盗、情妇举报、记者拍照、内讧晒发票。
情妇反腐究竟打了谁的脸?这一极不正常的现象警示我们,要有效的开展反腐败斗争,需要制度的支持。反腐绝不仅仅需要依靠个人或者某些机构的力量,更需要完善、健全的财务制度,透明的权力运行和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限的制约和打击腐败。否则,情妇反腐的怪现象将会继续存在下去。(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