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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应该从教育界和医疗界开始

作者:     转贴自:品牌新闻网    点击数:3170


    良心有价格,这在商品世界或许符合经济学原理。要防止腐败,道德教育是需要的,使执法者的“良心价格”升高,可以增加行贿者“行贿的成本”;另一个,制约知法犯法,良心不安总是第二位的,第一位是“怕事发”、“栽了”的利害考虑,这就要加大执法者“受贿成本”。毛泽东时代为什么极少“腐败”,大概与上述两个方面都有关系。50年代初,红军老干部刘青山张子善时任天津市委书记等要职,因贪污经毛批准处死。毛泽东说:“功高不可抵罪,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啊,事出无奈,不得已啊,问题若是成了堆,就积重难返了啊。”当时刘青山张子善贪污金额不过千把元,相当于今天也不过几万元,被处枪决,震撼全国!
 
  一次偶然的火车旅途中,我结识了一位在司法界工作的张姓朋友,姑且称他为张君吧。
 
  他说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看过我写的《新星》,并曾为之热血沸腾,但接下来他话题一转,谈到时下的司法腐败。说这和医疗界、教育界的腐败一样最容易毒化大众的道德信仰,因为这三个领域原本都该是最神圣的。其间他讲到一个概念,“良心的价格”,引起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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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里只有我们二人,我问:怎么讲?
 
  张君说:年轻时选择当法官的大多是正义感比较强的人,最初谁也没想到以后要腐败受贿。但这年头金钱无孔不入,你判案,常常会有金钱的力量加进来想影响判案方向。很多人第一次知法犯法收钱时,内心是很冲突的。一个当然是利害考虑,怕以后事发了,自己栽进去。二是良心上不安。职业操守,道德观念,过去怎么也是有一定基础的。
 
  我问:那么,是怕出事的利害考虑制约大,还是良心不安制约大?
 
  张君说:这个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怕出事的利害考虑人人都会有,良心上的不安肯定也人人都有,但有人小,有人大。
 
  张君说,他讲一个纯粹良心不安的例子。还说明良心是有价格的。
 
  他认识一位后来栽了的法官,第一次收钱时,良心很不安。有理的一方是父女俩,很穷很冤,值得同情。无理的一方则很有钱。这无理的一方就把钱想方设法送过来了,十万。这位法官头一次拒绝了,但钱加到二十万、三十万时,他内心冲突开了。那个案子基本掌握在这位法官手里,有理的父女俩连律师都请不起,更没有任何社会资源背景,绝无反水的可能,案子怎么判都没什么风险。但是,法官良心上不安,特别是那个老头长得有点像他父亲,他尤其下不了狠心。可最后,钱加到了五十万时,他良心崩溃了。看着父女俩在宣判后抱头痛哭,这位法官事后说,他觉得自己的良心卖了五十万。你看,这不是良心的价格吗?
 
  张君又说,良心一旦开卖了,会越卖越便宜。当然,偶尔又会卖得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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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章:中国特色的情妇反腐 打了谁的脸?
 
    反腐绝不仅仅需要依靠个人或者某些机构的力量,更需要完善、健全的财务制度,透明的权力运行和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限的制约和打击腐败。
 
  如果李伯元生在现代,那么他的《官场现形记》中“情妇反腐”一定是其中最重要的章节,不仅素材丰富信手拈来,而且还能图文并茂活色生香,大大吸引眼球。中国历来就有“自古贪官多好色”的说法,“奢与贪为伴,欲与色相随,腐与败并驱”,大凡贪官都跳不出这个“色”圈。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他们拿着国家的俸禄流连于声色犬马,他们以权贪色霸色,再经色路而贪钱洗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业链,人们把这一现象称之为“情妇经济”。
 
  何为“情妇经济”?坊间认为,出于种种原因,官员们无法公然将公款交予情妇,便想出变通之策,让情妇去经商赚钱,专吃专玩公款消费。情妇们拿着这笔钱做生意实现利润最大化,这样一来,一方面取悦了情妇;另一方面,情妇作为“交通站”和“中转库”,以它极其隐秘的方式完成了贪官们利用公权摄取公共资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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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巴特在《奢侈与资本主义》一书中,曾细致生动地描述了17世纪法国的“情妇经济”:娼妓成为奢侈的情人,交际花举办的沙龙连瑞典女王都参加,“情妇经济”不但创造出夸富宴等奢靡社会习气,更夺取贵族的领地,将其财富转而用作工业生产的资金,为资本主义的产生出了一臂之力。人们在追溯资本主义的起源时,谁会想到其中一条小径竟通往名妓的长裙呢?
 
  法国的情妇们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产生,中国的情妇们加速了贪官的落马。
 
  众所周知,情妇们的作用就是用来满足贪官们的性欲,对女人的拥有从来都是男权社会中一个不成文的成功标致,那些事业有成的贪官们更是深谙此道并乐此不疲。贪官在情妇们身上满足性欲,情妇们则利用贪官们手中的权利大肆敛财达到自己的目的,二者各取所需,臭味相投,造就了“性利共同体”,这支由利益组成的“联盟军”在摄取国家资产的道路上所向披靡硕果累累。然而这看似稳固的联盟却并非牢不可破,一旦有一方达不到目标或者退出的时候,那这支联盟军将会节节溃败危在旦夕。比如情妇要求“转正”,或者贪官喜新厌旧而致反目成仇之时,我们的检查机关就可以偷着乐了,因为又有一个贪官即将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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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观近年来落马的贪官,很多都是情妇的功劳:远有李纪周陈同海,近有汤成奇吕清海,数不清的贪官们因情妇举报而后院失火在劫难逃,情妇俨然成了贪官们的“掘墓者”。不能不承认,这些年贪官的情妇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帮我们反腐败”的作用,几乎每一个大案要案背后都有情妇的身影,情妇已经成了反腐战线的一股重要力量。我们不应该彻底否认“情妇反腐”的社会意义,毕竟有贪官落马能及时遏制国家财产更大程度的损失,且社会正义也得到伸张。

 
  不过“情妇反腐”的现实当真是一种讽刺,我们有庞大的监督机构,有纪委、监察院这样人数众多的反腐队伍,但到头来却让情妇帮我们反腐?并还大言不惭的放言“反腐靠情妇取得不了这么大成绩”!有人曾经统计过,近几年来的贪腐案件中,有80%都是由非正常渠道爆出的:有小偷偷出的、有情妇举报的、有官员内斗扯出的、有写日记炫耀出的……难怪有网民笑言,中国反腐四大重要途径:家中被盗、情妇举报、记者拍照、内讧晒发票。
 
  情妇反腐究竟打了谁的脸?这一极不正常的现象警示我们,要有效的开展反腐败斗争,需要制度的支持。反腐绝不仅仅需要依靠个人或者某些机构的力量,更需要完善、健全的财务制度,透明的权力运行和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限的制约和打击腐败。否则,情妇反腐的怪现象将会继续存在下去。(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