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何种原因,Michael Jordan的确跟中国乔丹杠上了。作为运动界的民族品牌,有着近30亿元市场份额的乔丹看上去胜算更大,不过,对于准备上市的乔丹而言,无论胜败都不是一件好事。在不少消费者心里已经埋下了“山寨Michael Jordan”的印象,经过这一诉讼之战,许多消费者或许会对品牌的真实度从深信不疑变成恍然大悟,哦,原来此乔丹与彼乔丹毛关系都没有。
当然,我们或许怪不得12年前“乔丹”帮自己取了个如此洋气的名字,因此这些路数是许多民族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必经之路,选择了这条捷径是可以迅速达到某种效果,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特别是从国际巨头嘴里抢食时,或许更应考虑到未来企业发展是否会有这样的一天。可以说,在国内市场“乔丹”还能凭借信息不对称在四五级城市大卖热卖,但对于进攻一二线城市,特别是未来的国际化路线,一定会因此遇到更大阻碍。
能看多远就注定能走多远,从一开始就动小脑筋,寻求短期内的利益所得是没办法走得更远的。对于许多国内品牌而言,下苦功打基础,一步一步走踏实才是当务之急。当然,我并不是提倡傻不拉唧地埋头苦干,品牌保护当然必须功夫做到家,苦干加巧干才能出成绩,瞧深圳唯冠,那是弄得对手够苦恼的。要知道,美国苹果在中国胜诉倒没啥影响,如果败诉了,ipad产品可就要统统打包回老家了。(作者:刘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