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士:看中胡蝶的肤色气质
说起英国化妆品牌力士,今天30岁以上的中国人印象最深的是它上世纪80年代的电视广告:一位外国美女对着屏幕,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我只用力士!”
用国际影星作形象代言人,是力士一贯的品牌战略。其实如果深入发掘力士在中国的历史便可发现,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力士就已开始了这种广告策略。
1923年,英国著名的肥皂托拉斯利华兄弟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自己的子公司“中国肥皂公司”。经过一番筹备,到1925年,公司开始投产。
当时明星作广告依然是中外公司的流行做法,中国肥皂公司也想借此推广品牌。作为一个定位很高的香皂公司,利华兄弟公司要求给力士作代言的明星,不仅外形漂亮,而且气质上要雍容华贵,尤其是皮肤要白皙细腻,于是力士将目标锁定在电影明星胡蝶身上。
1931年,胡蝶主演《歌女红牡丹》成名,此后主演根据张恨水的同名小说改编的中国第一部彩色片《啼笑姻缘》红极一时。1933年在一次观众投票选举最佳电影女演员的活动中,胡蝶高票当选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电影皇后”。胡蝶的外形和气质完全符合力士的要求,用胡蝶作力士代言人,实在是明星、香皂相得益彰。
很快,胡蝶手拿力士的广告出现在报刊和张贴画上,力士的销售额随之扶摇直上。到1939年,该公司年产肥皂量达21.6万多吨,基本上垄断了中国长江以南地区的肥皂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