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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中国工资总额为何“稳步下降”


[ 李志宁 世界经理人    更新时间:2005/8/15  ]    ★★★

    我曾经在2002年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中国的宏观经济叫人捏着一把汗》。那时,我不太会上网,很费劲地把它贴在网上北大的一个论坛里,这个论坛现在已经没有了。为什么贴在那个论坛,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偶然碰上的。没有料到的是,贴了不几天后,就被人转贴到几百处网站,我当时心里很觉得有些诚惶诚恐,惟恐误人。后来,我发现有人将该文章改了个题目,叫《中国经济真相》,直到最近,仍然到处贴,甚至贴到了境外的网站上;还有人把该文章题目改得更离谱了一点,叫《一个经济学家的忧虑》。

 hspace=5  其实,尽管很忧虑,但我从来不会自称“经济学家”的,因为我不是。目前国内的学者、教授、博导什么的,到处都是一大把。以我个人的经验看,身边的博导,其学问我也常常实在不敢恭维。当然,他们的个人地位,那还是俗人所望尘莫及的,他们有花不完的“课题费”,还有司局长的待遇。我想起,有一个富翁教导老百姓:世界就是不公平的,去适应它吧!但是,当代的中国,是个格外不公平的国家!只靠“教导”,人民就能适应它吗?

  直到最近,仍有人给我来函,询问《捏着一把汗》这篇文章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其中“全国工资总额”的材料没有近几年的?我告诉他,这还是三年前写的文章,大概由于网友在转贴的时候,常常不标明日期,所以,人们也就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写的。

  有朋友对我说,他认为,这篇文章真正打中要害的地方,是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由于中国的劳动者工资太低,又没有“社会保障”,因此中国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就不可能平衡,中国的经济发展也就不可能“健康”。

  那么,中国的经济到底怎么样呢?

  工资总额是国家公布的,GDP也是国家公布的。公布时,大概也很有几分得意,因为这些表明了中国的经济在近年来的增长,是多么惊人。但是我发现,就是从公布的数据看,也还是有很大的困惑,就像有些看不见的精怪,隐藏在这些表面上令人鼓舞的数字中。

  是不是这样呢?于是,我开始对它们逐年地作了一番计算。结果如下:

  年   国内生产总值  工资总额合计  工资比重   工资比重的年增长百分点
  份   (亿元)   (亿元)    (%)   

 1978    3624.1       568.9    15.7     -0.38
 1979    4038.2       646.7    16.0      0.32
 1980    4517.8       772.4    17.1      1.08
 1981    4862.4       820.0    16.9     -0.23
 1982    5294.7       882.0    16.7     -0.21
 1983    5934.5       934.6    15.7     -0.91
 1984    7171.0      1133.4    15.8      0.05
 1985    8964.4      1383.0    15.4     -0.38
 1986   10202.2      1659.7    16.3      0.84
 1987   11962.5      1881.1      15.7     -0.54
 1988   14928.3      2316.2    15.5     -0.21
 1989   16909.2      2618.5    15.5     -0.03
 1990   18547.9      2951.1    15.9      1.79
 1991   21617.8      3323.9    15.4     -0.53
 1992   26638.1      3939.2     14.8     -0.59
 1993   34634.4      4916.2    14.2     -0.59
 1994   46759.4      6656.4     14.2      0.04
 1995   58478.1      8100.0     13.9     -0.38
 1996   68593.8      9080.0    13.2     -0.61
 1997   74772.4      9405.3    12.6     -0.66
 1998   79552.8      9296.5     11.7     -0.89
 1999   81910.9      9875.5    12.1      0.37

  其中,前两项是国家公布的,后两项是我自己计算的。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说明,以上数据均为“当年价格”,不是“可比价格”,所以不表明增降“指数”;“工资总额合计”是指国有、集体和其他所有经济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合计。它包括的范围是:(1)计时工资(2)基础工资(3)职务工资(4)计件工资与计件超额工资(5)各种奖金(6)各种津贴(7)加班工资(8)其他工资。

  在《中国统计年鉴》里,“国有经济单位”,除了各种经济行业以外,还包括:(1)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2)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3)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4)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5)社会服务业。

  很明白,这许多人、这么多项目加在一起的“全国工资总额”,直到世纪之末,并没有达到1万亿元。

  也很明白,以上的22年间,有7年的工资“比重”比头年略高,而15年的时间里都比头年略低。真正比头年比重高了一些的,只有2年,即1980年和1990年。这两年发生了什么特别的情况呢?显然,1980年正紧接着11届3中全会,为了这面旗帜,“工资总额”也应当高些,于是比头年增长了1.08个百分点。1990年的前面,则发生了众所周知的事件,可能要为了“稳定”,工资比重一下子提高了1.79个百分点。

  即使如此,从总体上,在所谓高速“经济增长”中,全国的工资总额在GDP中的比重却不断下降。改革以来,其比例,从最高的1980年的17.1%,几乎是“稳步地”下降到最低的1998年的11.7%。足足下降了5.4个百分点。所以说,统计和数据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在经济学家大肆鼓吹的“经济增长”中,中国人民的“合法的”劳动收入的比重却在下降,这是一个铁的事实。

  如果我们把这篇《中国的宏观经济叫人捏着一把汗》的后一段再续接上,按照2004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我们可以把数据排列到2003年。如下:

  年  国内生产总值  工资总额合计 工资比重   工资比重的年增长百分点
  份    (亿元)    (亿元)   (%)  

 2000   88254.0    10656.2      12.07     0.02
 2001   95727.9    11830.9      12.35     0.28
 2002   103935.3   13161.1      12.66     0.31
 2003   116603.2    14743.5      12.64     -0.02

  虽然工资总额的比重,多比头年高点了(比起1998年的工资比重,多了半到一个百分点),但是很显然,这一点点,实在不能改变什么。也就是说,总体上,对中国脑体劳动者“低工资”的状况,仍在顽强地维持着。

  我还想说明,这里讲的工资的“比重”还是不太准确的。因为,“工资”不是简单地从GDP中取出来、又发下去的。如果我们使用文革前的“工农业总产值”这种指标,也可能更合适一点。因为“工农业总产值”有重复计算。但是,我们从《中国统计年鉴》中,得不到那种数据。以前,我曾经想算了一下“职工工资总额”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但是找不到相对应的统计数据,只好曲曲折折地很费力地算了一番,并把这个不太容易的过程写在一篇文章中:

  1999年的国有及国家控股的企业的“工业总产值”,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上数额为35571亿元。该书是将“工业”划分为3块的,即“采掘业”、“制造业”和“电水煤气的制造供给”,所以,我又查了书中这三项,其“职工人数”分别为:525万人、1648万人和239万人。再查到了这三个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7521元、7794元和11513元。将三项分别相乘,得出三个行业的“工资总额”分别为:3948525万元、12844512万元和2751607万元。再将这三个数相加,可以得出国有及国控企业的1999年的“工资总额”,为1954.4644亿元。然后再将这个工资总额除以35571亿元,得到该工业部门的“工资总额”在“总产值”中的比重:1954.5÷35571 = 5.49%。

  计算结果是5.49%,只有这么一丁点儿!这使我颇为吃惊。也就是说,尽管“全国工资总额”与GDP的比例,1999年为12.05%,但是,它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肯定还要低得多。依我看,现今,能达到5-7%,就是很不错的了。

  我记得,有经济学家曾在电视节目里说,如果按照“购买力平价”(PPP)计算,中国的GDP比日本多,将达到4万亿美元以上。如果这样一来,那么,显然,我国的工资总额与GDP(PPP)的比例,将只有3%左右了。

  总而言之,中国的工资制度,无疑是极低的“低工资”制度。

  也就是说,中国的“劳动力价格”远远地、远远地偏离了其“价值”。

  另外一个问题,中国“文革”前的“工资总额”情况如何呢?

  “文革”中及之前相当一段时间里,大概从“大跃进”以后吧,在中国,就是最普通的经济统计资料,往往都属于“国家机密”,老百姓不能轻易知道。报刊上,基本上没有绝对值,顶多在宣传文章中列举几个百分比,表明经济在增长,以鼓舞老百姓。我不知道,这个奇怪的愚民的规定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当时也没有想到人民的“知情权”什么的。我只是觉得当时“机密”的范围实在太过宽泛,大而无当。我记得,1974年,书店里忽然出现了一本《世界经济统计简编》,是三联书店出版的,我简直如获至宝,立刻花了1.75元将它买回来,那时可不便宜。这本书有560多页,书的最后附有密密麻麻的各国的统计书籍的名称,计有6页之多,也使我知道了外国的经济统计资料,对外界来说,是根本不保密的。其实,也根本用不着保密。

  后来,中国历史终于进步了。1984年,国家统计局的《中国统计年鉴》将建国以来的许多经济统计资料,加以公布了。

  当时,这对于我们这些所谓“研究人员”,也是如获至宝。尽管当时8元钱一本的书是很贵的,但还是买了两本,生怕弄丢了一本。不过,最终还是弄丢一本。直到现在,每当看到它砖红色的封皮,还是觉得心里高兴。

  但是,当我今天想用它把改革前的“工资总额”与GDP的比例算出来,才发现是不行的。一是当时没有GDP的统计,二是没有“全国工资总额”的统计。

  但是,关于“全国工资总额”,1984年的《年鉴》里提供了5年的情况:

  1978年:568.8亿元(全民所有制468.6亿元;集体所有制100.2亿元)
  1979年:646.6亿元(全民所有制529.4亿元;集体所有制117.2亿元)
  1980年:772.5亿元(全民所有制627.9亿元;集体所有制144.6亿元)
  1982年:882.1亿元(全民所有制708.9亿元;集体所有制173.2亿元)
  1983年:934.6亿元(全民所有制748.1亿元;集体所有制186.5亿元)

  我算了一下,这5个年头里,全民所有制的“工资总额”所占的比重为82.4%;81.9%;81.3%;80.4%;80.0%。这里呈现一个下降的趋势。可能因为当时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比重开始有所下降。但在1978年以前,就工业总产值来讲,自1955年开始,“全民所有制工业”就超过了一半;到文革前的1965年,比重已经上升到90%。1984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也没有列出逐年的变化,但是1975年该比重也只下降到83.2%。

  因此,可以肯定的是:50年代中期以后,“全面所有制”的工资总额,是人民收入的主流,在多数年份里,应当占有8成以上的比重。

  因此,在下面这张表中,全国工资总额是我估计的,以“全民所有制”工资总额在其中占有82%的比例估算的。这样,“工资总额”的估计,可能比实际情况要略高些。由于没有正式公布的数据,只好不得已而求其次,实在对不起观众。

 年份  国民   社会    工农业  全民所有制    全国      工资总额在国民
     收入   总产值   总产值   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估计  收入、社会总产值、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工农业总产值中比重
                                    的估计(%)
                         
1952  589   1015   810    68   82.9   14.07;8.17;10.23
1953  709  1241   960    89   108.5   15.30;8.74;11.30
1954  748  1346  1050    95   115.9   15.49;8.61;11.04
1955  788  1415  1109   100  122.0   15.48;8.62;11.00
1956  882  1639  1252   137  167.1   18.95;10.19;13.35
1957  908  1606  1241   156  190.2   20.95;11.84;15.33
1958 1118  2138  1649   180  219.5   19.63;10.26;13.31
1959 1222  2548  1980   234  285.4   23.36;11.20;14.41
1960 1220  2679  2094    263  320.7   26.29;11.97;15.32
1961  996  1978  1621   244  297.6   29.88;15.04;18.36
1962  924  1800  1504   214  261.0   28.25;14.50;17.35
1963 1000  1956  1635   211  257.3   25.73;13.13;15.73
1964 1166  2268  1884   224  273.2   23.43;12.05;14.50
1965 1387  2695  2235   235  286.6   20.66;10.63;12.82
1966 1586  3062  2534   244  297.6   18.76;9.72;11.74
1967 1487  2774  2306   250  304.9   20.50;10.99;13.22
1968 1415  2648  2213   254  309.8   21.89;11.70;14.00
1969 1617  3184  2613   263  320.7   16.73;10.07;12.27
1970 1926  3800  3138   278  339.0   17.60;8.92;10.80
1971 2077  4203  3482   302  368.3   17.73;8.76;10.58
1972 2136  4396  3640   340  414.6   19.41;9.43;11.39
1973 2318  4776  3967   353  430.5   18.57;9.01;10.85
1974 2348  4859  4007   371  452.4   19.27;9.31;11.29
1975 2503  5379  4467   386  470.7   18.80;8.75;10.53
1976 2427  5433  4536   406  495.1   20.39;9.11;10.91
1977 2644  6003  4978   426  519.5   19.65;8.65;10.44
1978 3010  6846  5634   469   568.9(公布) 18.90;8.31;10.97
1979 3350  7642  6379   529 646.7(公布) 19.30;8.46;10.14
1980 3688  8531  7077   628 772.4(公布)  20.95;9.05;10.91
1981 3940  9071  7580   660 820.0(公布)  20.81;9.04;10.82
1982 4261  9963  8291   709 882.0(公布) 20.70;8.85;10.64
1983 4673  11052  9209   748 934.6(公布)  20.00;8.46;10.15

  后面两栏的“估计”,都是我自己算的,非常不精确,只能看个大概。

  应当说明,这里的数据都是“当年价格”。所以,年与年之间的绝对值是不能相比较的。我们只能对其中每年的“工资比重”的百分比加以比较。

  最后6年的所公布的统计,与前面的表的内容重叠了。由于有了这种重叠,我们可以做一个比较。

  在本文开头的一张表,状况如下:

  年   国内生产总值  工资总额合计 工资比重   工资比重的年增长百分点
   份   (亿元)    (亿元)      (%)   

 1978    3624.1  568.9    15.7     -0.38
 1979    4038.2   646.7    16.0      0.32
 1980    4517.8 772.4    17.1      1.08
 1981    4862.4 820.0    16.9     -0.23
 1982    5294.7 882.0    16.7     -0.21
 1983    5934.5   934.6    15.7     -0.91

  这样,就让我们以1980年作为一个参照物,这是在1978-1983年里“工资总额比重”最大的一年。其实,从1978-1999年的表中也可以看出,1980年,也是1978年以来所有的年头中“工资总额”比重最大的一年。

  这一年,它与GDP的比例是17.1%;它与过去统计中的“国民收入”的比例为20.95%。

  现在,若再来看1952-1977年“工资总额”的情况,就会发现:与1980年相当的,有1957年、1959-1965年、1967-1968年、还有1976年。总之,自1957年以后,“工资总额”比重比较低的就是1969-1971年。另外比较差的年份就是1966年、1973、1975年。

  这里有个应当说明的问题是:1959-1962年,尽管工资比重比较高,但当时正处于极端的困难时期。1958-1960年的经济“增长”是一种虚胖;而1961-1962年的“生产总值”则是被迫下降的。当时人民手中的“工资比重”虽然高了些,但是不能解决生活的严重匮乏。另外,1967-1968两年,人民手中的工资比重并不低,但正是混乱不堪的文革疯狂年代。

  所以,人民比较实惠、经济发展比较扎实的年代是:1956-1957年,1963-1965年。而数据显示,1963-1964年的“工资总额”比重,远高于1980年的比重,1965年则与之不相上下。大概当时国家正在准备“第三个五年计划”,于是“积累率”也准备有所提高了。

  显然,1956-1957年、1963-1965年,这两个时期,“工资总额”比重,既超过1980年这个标杆,而且,更是远远超过今天。我估计,工资总额比重的差距,应当在10个百分点上下。

  谁都知道,改革以后,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改革以前,对于城市里拿工资的人们来说,他们的工资支出中,有些内容是不用担忧的。一是医疗,上班的人全部是公费医疗。只有家里有读中学以下的孩子,以及没有工作的老人,要考虑他们的医疗费用。当时的医疗费用,不算高,当然住院条件也不是很好。总之,几乎没有多少城市的、有工作的人会因为医疗费用而发愁。二是孩子上学,学费很低,不会成为家庭生活的负担,更谈不上沉重的负担。当时上大学是不收学费的。就是农村的穷孩子考上大学,也可以完全不用家里负担一分钱,而在学校能够吃饱吃好。三是房租是象征性的,也决不会成为城市家庭工资支出的负担。那时一间房子的房租不过是每月1-3元钱。

  问题是,那时的房子比较拥挤,条件比较差。如果没有“大跃进”和“文化革命”,就不至于20多年里全国普遍不涨工资,房屋建设也会搞得好一点。在1960年前后的那场极端经济困难时期,食品和生活资料非常匮乏。有工资也买不到吃的东西。后来,商店里出现了“高级点心”和“高级糖”,价格几乎比原价高出10倍。这段时间不太长。大约从1962年下半年开始,食品供应出现了全面好转,到1963年已经很不错了。公正地说,这是刘少奇和周恩来治理经济的结果。

  当我1968年将大学毕业时,想到将有46元月工资,顿时觉得自己会很“富裕”了。但是,我没有这个福分,我本人由于被隔离、被审查、被毒打、被批斗,最后,大概是落了个“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因此“毕业”后我没有“大学毕业生待遇”,每月只有20元生活费。1年多以后,我们被“宽大处理”,恢复了“毕业生待遇”。很快,我被分配到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的一中当英语教员,月工资42.5元,我那时也不觉得缺钱花。因为,没有房租、没有医疗费,每月的伙食费也只有10左右。

  当然,那时候的生活水平是不高的。家具似乎是比较奢侈的东西,另外,买或做衣服要布票,买被子也要布票。所以,那时很多人穿带补丁的衣服上街,是很平常的。所以,整个生活水平较低。但是,最基本的保障还是有的,就是狭小的住房、设备不太好的医疗和基本免费读书,这些,都不用怎么花钱。

  改革以后的情况,人们已是很熟悉了。

  现在,几乎每个城市家庭,在住房上花的钱都是最多的。因为凡商品房,没有四五十万元,是拿不下来的。医疗,也是个无底洞。孩子从小学读到大学毕业,没有十几万元也是拿不下来的。

  既然这么多内容都要“自己花钱”了,那么,相比工资应当大大提高了。因为改革之前,从上面表格中可以看出,在1965年及文革时期,在工农业总产值中,都有接近9成的部分不是“工资”。那么,这些钱到哪儿去了呢?就是投入到“扩大再生产”中去了。就是说,国家给广大职工“低工资”是因为住房、医疗和学费等都是基本由国家“包下来”的。国家节省了什么呢?就是省了一道“手续费”,这大概当时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知道,世间一切财富,都是劳动人民(包括脑体劳动)创造出来的。那么,“社会主义中国”的财富无疑也是如此。但人民并没有得到与其“劳动力价值”相称的“劳动力价格”,而是“低工资”,为什么呢?就是国家在将劳动所得“分配”到劳动者手中之前,就已经预先扣下了“建设费用”、“社会管理费用”和应付灾害战争等的“预备金”等。这部分钱,在本质上,也就是劳动者缴纳的“所得税”。而且,这个所得税率,是相当高的,达80-90%,远比外国要高。

  就是说,中国的脑体“工人阶级”在改革之前向国家支付了极高的所得税。当然,远比今天中国的“歌星影星主持人”纳的税率要高得多的多。

  那么,既然改革了,中国是否也应当向西方国家那样,采用高工资、高税收、高保障等一系列办法?起码,“低工资”政策就不应当再延续了。但是,事实恰恰相反,即使低房租、低学费、低医疗费用的时光已经消失了,但是“低工资”仍在延续。曾经见到有人计算说,工资比起过去大大增长了,过去只有几十块钱,现在已经有一千多块钱了。好像是比文革前涨了20多倍了。

  这里误把“当年价格”当成是“可比价格”,违反了经济统计的常识。

  在我的剪报中,传布甚广的《文摘报》在2001年6月28日有一篇文章,叫做《党史展里的“豆腐账”》,为了说明杨妈妈改革后的生活水平的巨大提高,这样写道:“杨妈妈一家在1966年春节支出仅18.01元,还透支了20元。到2000年,杨家过年支出为870元,比1966年增加了48倍。2000年杨妈妈的家庭收入在4.8万元左右,消费支出约3.5万元,消费比1978年增长了23倍。”看吧,多么惊人呀!一个数是比1966年增长48倍,另一个数是比1978年增长23倍!但其实,这完全是一种学者式的欺骗。文章把“当年价格”当成了“可比价格”。而没有可比价格,就不能做四则运算的。

  事实上,我在本文中说的“低工资”制度至今还在延续,依据的是与上面相反的算法。

  如果我也那么糊涂地算,家庭支出涨了几十倍,那当然已经不是“低工资”了。但事实是,如果按照“工资总额”与GDP、或者与“国民收入”、“社会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来看,我国今天实施的,不仅是“低工资”,而且是比“改革”前还要低的超“低工资制度”。

  统计的情况很显然:自80年代中期至今的工资总额比重,可以说,是自1952年以来最低的历史时期。

  这个结论,与目前经济学家们的结论大相径庭。但很对不起那些学者们,这是事实,是冰冷的事实。

  近20年来,不仅“工资总额比例”更低,而且由于“社会保障”的内容许多已经消失,以前不用花工资的、或基本不用花工资的“医疗”、“教育”和“住房”问题,目前对于“工资收入者”来说,已经是沉重不堪的负担。何况,还有水电煤气交通费等生活必需品至今仍在不断涨价。

  对于今天的普通工薪者,40年的薪水不一定够买一套住房。

  对于今天的普通工薪者,10年的薪水不一定够一个孩子的全部教育费用。

  对于今天的普通工薪者,一辈子的薪水不一定够实施换肾换肝这样的大手术。

  所以在今天,“工资”对劳动者的意义,已经完全不同过去。此外,关于“工资”这个清白收入对于社会的意义,关于“全社会腐败收入”已经高于“全国工资总额”,关于全国的“工资总额”并不是人民的“收入总额”,关于工资总额过低也促使了贪官污吏的产生等问题,关于“全国工资总额”远远低于“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也远远低于“居民储蓄增加额”的十分怪异的现象,我在其他文章已经说得很多,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而“低工资制度”的根本转变,我认为,罗斯福新政后,美国法律关于“雇主不得拒绝工人集体争议工资”的规定,对于有效降低剩余价值率,或许是一个根本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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