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黄光裕真相》一书作者李德林。李德林表示,判决结果并未出乎意料,6亿元的罚款、2亿元的财产没收,对于黄光裕来说“没有伤筋动骨”。他认为,国美集团要想长久发展下去,势必应该改组股东结构,引入多元化资本结构,杜绝目前“黄氏家族掌权”局面。
“去黄光裕”国美才能发展
东方早报:这一判决结果对国美集团在资本市场上以及集团的治理结构、市场策略等方面将产生哪些具体影响?
李德林:黄光裕的牢狱之灾已经不是第一次(注:2006年,已退休的原中国银行(3.91,-0.04,-1.01%)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因他案意外触发被捕,供出了与黄光裕及胞兄黄俊钦勾结骗贷13亿元的往事,黄氏兄弟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后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为其“消灾解难”,助黄氏兄弟逃过一劫),我相信,如果他不能够修正自己的商业逻辑,那么对国美的未来会影响深远。
首先是商誉的影响,因为之前没有任何一个中国民营企业家获刑有这次黄光裕案牢狱时间长、影响面广;二是资源的组合缺失,在此之前,黄光裕有大批的金融系统、政界人脉资源,通过这一次事件,国美集团可以说损失了绝大部分的资源;三是信誉危机,谁还能跟黄光裕合作?谁还敢为其提供游走在道德与法律边沿的空间?
国美集团要想长久发展下去,势必应该改组股东结构,引入多元化的资本结构,杜绝目前黄氏家族掌权的局面,真正形成职业经理人团队,公司的决策权力交由民主的董事会成员。市场方面,切忌职业经理人贪功求大,盲目多元化。
东方早报:狱中的黄光裕对国美的实际控制力有多大?是否随着刑期的推进而逐渐减弱,从而使国美步入“去黄光裕”时代?
李德林:从黄光裕进入审判的司法程序开始,事实上已经进入新一轮的控股权之争阶段。当然,除非司法机关有新发现的证据,可以证明黄光裕掌握的资产有问题,甚至黄光裕涉嫌牵涉别的罪行,司法机关是不会追究新的或者更重的量刑。
从前一段时间投票反对贝恩资本派出董事看,黄光裕是在努力抓控制权的,但这种控制权一旦被抓住,对国美没有什么好处。国美其他的股东,自然不会让黄氏家族的控制权长期维持下去。那样一来,股东们的投资风险事实上是在加大,利益是不能确定的,所以董事会进行了反扑。
从目前国美的公司章程看,国美的其他股东是在运用董事会的权力,努力地“去黄光裕化”。因为董事会拥有20%股权比例融资的权力,那样一来,黄氏家族的控股权自然被稀释。当然,黄氏家族可以动用大量资金去参与融资。现在,黄氏家族能够动用的现金流是值得考究的,尤其是国美集团的股价低迷,先套现再低价购买新股的机会很少了。
当年“3万元贷款”原罪
东方早报:中国企业应当从黄光裕案中得到哪些警示?黄光裕案是否给中国企业家带来危机感?尤其是那些首富们?
李德林:黄光裕案宣判了,可以说是给中国的企业一本“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