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黄光裕真相》一书作者李德林。李德林表示,判决结果并未出乎意料,6亿元的罚款、2亿元的财产没收,对于黄光裕来说“没有伤筋动骨”。他认为,国美集团要想长久发展下去,势必应该改组股东结构,引入多元化资本结构,杜绝目前“黄氏家族掌权”局面。
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早报记者就此专访了资深媒体人、《黄光裕真相》一书作者李德林。李德林表示,判决结果并未出乎意料,6亿元的罚款、2亿元的财产没收,对于黄光裕来说“没有伤筋动骨”。他认为,国美集团要想长久发展下去,势必应该改组股东结构,引入多元化资本结构,杜绝目前“黄氏家族掌权”局面。
黄必与国美董事会博弈
东方早报:对这一判决结果怎么看?是否在你意料之中?黄光裕个人还会东山再起吗?
李德林:黄光裕案的判决结果不出意料,因为《刑法》新修订内幕交易刑期由当初的5年调整为10年,非法经营罪的刑期是5年;而企业法人行贿罪对于黄光裕个人来说,意义不大,这个罪名也最为蹊跷,企业法人行贿的一个重点就是董事会或者管理层集体作出了决定,才能是企业法人行贿。如果有人假企业名义,行个人行贿之实,这样就需要甄别董事会或者管理层决议文件了。黄光裕现在的刑期,从罪名本身看是偏重的,但从黄光裕整个案件牵涉面,以及其影响来看是合理的。
判决已经下来,黄光裕遭到6亿元的罚款、2亿元的财产没收。这对于黄光裕来说,没有伤筋动骨。但是,黄光裕若想在国美集团里面东山再起,那么他就要作出跟董事会以及相关利益方长期博弈的心理准备。
牢狱里的博弈跟外面,不可同日而语。杜鹃三年零六个月的刑期,目前看可以办理保释,到时候出来可以代替黄光裕行使权力。国美集团势必面临新的控制权争夺。
东方早报:从白手起家到中国首富到阶下囚,彰显了黄光裕怎样的个性特征?是什么原因促使了黄光裕案的一步步演进?是体制还是黄光裕的个性?金钱的诱惑或者其他?
李德林:在中国,两种人最容易成为首富,也最容易成为罪人——一种是文化非常低,黄光裕是典型;一种是高学历者,尤其是资本市场越来越发达的时代,顾雏军(注:格林柯尔系掌门人)是这一类人。
黄光裕会一步步走到今天,在很大程度上是他自己错误的商业逻辑决定的。应该说,这是学历、个性以及体制的综合作用。黄光裕,从一个摆地摊儿的小商贩成为首富,这里面金钱的发酵作用一直在助推他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