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投资从何而来?投资后矿井能否盈利?这是大型煤炭企业普遍的担忧。
此外,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后,他们将面临严格的安全考核,承担很大的安全生产压力。
与被动接受兼并重组的煤矿不同,山西省人大代表、太原市科协副主席曹慧彬在调查时发现,在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一些不具备采矿权的小煤矿浑水摸鱼,他们联合起来借机进入到重组整合序列。目的是希望得到国家政策、资金方面支持,以扩大自身煤炭资源的规模。
“表面看来,这些小煤矿是在主动升级,本意是借机牟利。建议煤炭主管部门加大对重组整合过程中的监管力度,清查煤矿资源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曹慧彬说。
农信社信贷风险放大
在煤炭重组整合中,还有另外一种风险在蔓延。
对于山西省人大代表、晋城市泽州县农村信用联社主任闫朝霞来说,煤炭重组整合的日子她时时惴惴不安。
“在重组整合之前,信用社投入大量资金注入到煤炭企业之中。现在看来这部分资金将有很多成为坏账。”闫朝霞说。
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涉煤企业在信用社贷款比例比较高,数额比较大。在落实其债务中,闫朝霞遇到了新官理不了旧账,互相推诿的问题,信贷政策风险正在向信用社转移。
为什么大量资金难以追回?闫朝霞分析发现存在两方面重要原因。
原因之一是煤矿股东构成比较复杂,既有乡办的、村办的,也有乡政府、村委与个人合伙的,还有个人承包经营的,同时企业背景较深,这些煤矿企业被关停,债务很难落实,即使能够落实,最后的债务偿还者很可能是一个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集体组织;
原因之二是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将对社会诚信进行考验,关闭煤矿企业后,一些有能力偿还贷款本金或偿还部分本息的客户,会以重组整合为借口,把责任推向政府部门,导致赖账或恶意逃废信用社的债务现象再次出现。
无奈之下,闫朝霞向山西省政府提交了《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涉及农村信用社的债券债务列入落实范围的建议》。
“恳请政府部门在实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关注期间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形成的煤矿企业贷款风险,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因信用问题和人情问题错失落实机会。”闫朝霞说。
她建议省政府将信用社债务列入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债权债务的落实范围,同时要出面协同资源价款缴纳人、银行、国土资源达成偿还计划和办法,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