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的“小煤窑情节”
煤炭是地方政府的“摇钱树”,因而地方政府对于煤矿企业有一种特殊的情节。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煤矿企业有较强的依赖性,多数煤矿在正常税费之外还有一部分费用,用以当地修路、引水、办学、医疗、绿化、救灾、扶贫等方面。”山西晋城一位地方官员说。
由此不难发现,地方政府对兼并重组的担忧有二:一是失去这部分财力,二是矿点大量减少后,影响当地百姓的就业、收入和生活。
在本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县(区)基于地方既得利益,出台了一些“土政策”,例如适当放宽小煤矿关闭条件、延长煤矿过渡期生产时间等。
此外,由于煤炭大规模开采,资源地采空区塌陷面积正在与日俱增,农田受影响严重,河流中断,矿区内湿地大面积萎缩,地下水位急剧下降,植被破坏,部分地区出现强劲的沙化趋势,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以往,煤炭生产地生态治理多是依靠地方煤矿企业,地方财政有更大的使用空间。而现在随着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国有统配煤矿在地方采煤企业越来越多,而且这些煤炭企业均为股份制企业,只是行政隶属国有煤炭集团。
山西省人大代表、寿阳县县委书记黄耀春介绍说,“按照山西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国有统配煤矿资源价款全部上缴省财政,可持续发展资金只有一成留县,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转产基金由集团公司支配,用于企业所在地不多。”
他认为这就形成了企业挖煤、当地政府治理环境的窘境。
黄耀春建议山西省政府修订有关涉煤政策,考虑和保护企业所在地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将国有统配煤矿采煤应缴的资源价款、可持续发展基金、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转产基金等最大程度地用于企业所在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民生改善和解决因采煤而引起的社会问题。
与黄耀春相同,山西省人大多位代表上书山西省政府,适当增加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在县级的留成比例,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分配,对于产煤大县给以适当倾斜。
小煤窑升级难度系数大
对于大型煤炭企业而言,他们更希望通过兼并重组和资源扩界建设大型煤矿,增加煤炭资源占有量;而对于一些井田面积小、储量少的煤矿则无人问津。
一位煤炭企业负责人直言:“每一个企业都想获得优势资源,而对于一些小煤矿则表现得热情不够。因为对小煤矿的升级改造,远远比开发新井的难度大。”
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大多数中小型煤矿装备水平低、开采落后、安全生产基础差、事故发生概率高。中小煤矿转让价格后,兼并的煤矿要进行技术改造,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一些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资金难以解决。
“煤矿升级改造不是吹气球,难以一蹴而就。这其中包括实现设备自动化、重新打井、拓宽巷道,相当于是重新开发新的矿井,投资规模在千万元以上,甚至上亿元。一些小矿井,甚至没有对煤炭资源做前期勘测就动工开采,采煤过程对煤层破坏性发掘,导致后期改造难度非常大。”上述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