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被“扣留”不可能
针对外界所说的3300万欧元汇款“失踪”,法方未收到款项的说法,记者也进行了核实。
据了解,该3300万欧元款项是于2009年8月从温州 工商银行瓯海支行一次性汇出。
知情人士表示,外界所传的各种说法站不住脚。该款项是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非贸易收付汇相关规定进行的,是以无形资产收付汇规定中商标转让用汇名义汇出。不是外界所说的借用“贸易”名义以规避外汇监管。另外,如果法方还没收到款项,怎么可能跟孙小飞签协议,怎么可能去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记者同时也从外汇管理局温州中心支局了解到,该笔收购款是经银行正常、合法的程序手续出去的,不存在被“扣留”或“失踪”的情况。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士也表示,此次商标转让一事仅诚隆股份有限公司上缴的营业税以及皮尔·卡丹的个人所得税,就已经为温州带来了5000多万元的税收收入。
商标转让确已铁板钉钉
虽然,中途杀出的“上海中服”让事情变得蹊跷,让外界变得疑惑。但根据记者从各方了解的情况,以及手头掌握的资料,皮尔·卡丹“嫁给”温州确已铁板钉钉,这一点毋庸置疑。
2009年4月27日,孙小飞等人与法方接洽后,就达成初步意向,签订了《商标转让意向书》,并在5月5日,支付了600万欧元预付款。
2009年7月8日,双方签订《商标转让临时协议》。
2009年9月11日,诚隆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国正式同皮尔·卡丹先生签订《商标转让协议》。而就在此关键协议签订之前,诚隆公司已经将双方达成的3700万欧元的转让价格用现款付清,而法方也出具了有效的收据。
确切地说,这场中国民企与洋大牌的联姻,应该表述为皮尔·卡丹商标转让案。根据协议,皮尔·卡丹先生将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和新加坡注册和经营的《皮尔·卡丹》、《皮尔·卡丹鹦鹉系列》商标,转让给诚隆股份有限公司。后者在上述地区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
2009年10月19日上午,孙小飞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皮尔·卡丹商标转让的申请。目前该商标转让事宜正处于总局的最后审批之中。
该付的款项付了,该签的协议签了,很明显,温州商人受让皮尔·卡丹商标一事完全客观真实。
孙小飞表示,皮尔·卡丹商标不可能出现“一女二嫁”,外界所传的各种消息都是别有用心,都是不属实的。现在他们的主要精力与工作都投入到了对皮尔·卡丹国内代理商的重新整合中,以及所转让商标的各项后续事情办理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