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嬗变”之二:从市场化、公司化到准政府、政策性
但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来说,前述三个改变并没有明晰汇金的定位和方向。可以说,自成立至今的六年多,汇金的性质就一直缺乏明确规定,而汇金则处在纯商业机构和准政府机构之间的模糊地带上。
在成立之始,谢平曾明确指出,汇金公司没有行政级别,汇金希望按照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股东单位和银行也不见得要行政级别对应。
但如果依此,将汇金定位于相对纯粹的市场运作实体,汇金就没办法规避同一控制人的竞争性条款限制。在2005年中、建两行香港上市之时,由于港交所的同业竞争冲突原则,最后将汇金定位在了“准政府机构”上。
在证券领域,汇金也迫切面临同样的难题。在中国证监会“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面前,汇金既想寻求“准政府机构”的豁免,却也在市场化的名义下积极干预券商日常经营管理。
2008年10月,国务院批复汇金定位为“政策性金融投资平台”。后来,证监会在券商“一参一控”原则上,为汇金、建银预留了时间窗口,即五年过渡期,到2013年。但是,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厘清,汇金则更想突破这个时间窗口,在持有的券商股份上市之后再退出。这是又一个市场化还是政策性的争论。(详见本版文章:《汇金之于证券业:救助者能否避免利益冲突?》)
汇金公司的另一个定位冲突,体现在与中投公司的差别上。在2008年并入中投公司之后,汇金自身定位与中投公司定位的冲突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虽然中投和汇金设立了隔离机制,但汇金“准政府机构”、“政策性”的定位,给中投公司的国际角色带来了难题。因为如果中投也因此被定义为政府的投资机构,而不是纯粹的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将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受到更多的投资和监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