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商务指南 >> 经贸动态

轮胎肉鸡隔空对决:中美贸易交锋低烈度


[  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09/9/15  ]    ★★★


 
    记者 宋菁 杨颢 丛刚 定军

  轮胎肉鸡隔空对决。这不是电子游戏,此肉鸡也不是作为黑客攻击目标的电脑。

  9月13日,商务部宣布启动针对美国向中国出口肉鸡和汽车产品的审查。此举被认为对上周五奥巴马政府宣布对中国产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的回击。

  闪电般的回应令各方神经骤然绷紧,中美贸易战山雨欲来。

  但观察人士认为,这次争端有可能变成“茶壶里的风暴”。记者注意到,商务部发布的公告中并未详细披露具体产品类别及涉案金额。

  知情人士还透露,9月13日商务部曾经召集相关商协会及专家组开会商议,会议上传递的思路还是希望将事态稳定在可控范围内。该人士对记者表示,中美轮胎案与肉鸡、汽车“双反”案这样一个回合的交锋后,双方贸易争端有望暂时搁置,“引发贸易战的可能性并不大。”

  记者9月14日获悉,涉案的肉鸡产品为白羽肉鸡。2008年美国对中国出口该类产品总额约7亿-8亿美元。两类产品的涉案总金额与轮胎特保案涉及的21.68亿美元大致平衡。

  中国机电产品商会人士则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公布调查产品的名称,表明中方对此事还留有余地。

  但中国政府收放有度,也并不乏强硬。9月14日晚间,商务部宣布了将轮胎特保案上诉至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最新决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指责美方对中国输美轮胎采取特保措施,违背了WTO规则,是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

  上升中的大国确立新身份与地位的历史,同时也是不断解决争端与纠纷的历史。这对中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经受考验的时刻。人们关注的是,接下来反倾销调查会扩及到大豆、棉花等大宗商品吗?

  有节制的反击

  上周五,美国政府决定在未来三年内,对中国输美轮胎征收25%-35%惩罚性关税,这一举措预计将完全扼杀三年内中国对美的轮胎出口。

  中国商务部迅速做出回应。9月13日晚间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

  商务部人士告诉记者,在完成审查程序之后,将发布有关对美部分汽车、肉鸡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两反”)的相关立案审查公告,该公告中将详细公布受调查的产品名单,并与随后公布详细的调查表,要求美方按照程序公布的时间,完成调查表,中方在此基础上完成初裁,并视具体情况是否对美国对华倾销和补贴的出口产品实施高的关税或其他措施。

  “发布公告的时间会很快,到时候会一目了然,现在还不能透露细节。”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一位人士说。

  此案的一位代理律师9月14日介绍,按照过去这类案件的处理流程,商务部不会在审查期内公布案件,“一般是正式立案时才会发布公告。”他认为,美国政府上周五对轮胎特保案做出的裁决,使得中国提前宣布了这起最新的“双反”调查。

  这也解释了,商务部公告中为何未说明涉案商品的具体类别、具体时间以及涉案金额。

  上述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流程,商务部近期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大约在10月底前后宣布是否立案,立案后的6-8个月左右宣布初裁结果,立案后大约一年宣布终裁决定。

  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前五矿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周世俭9月14日说,选择肉鸡和相关汽车产品作为回击,显示了中国政府对此次贸易争端的处理还是颇为节制。

  实际上,黑龙江大豆协会8月底曾经告诉本报记者,协会及当地加工企业曾经多次向商务部汇报,希望对进口大豆发起反倾销调查,限制进口大豆涌入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近期亦曾赶赴大豆产地调研。

  不过,在中美贸易中相当敏感的大豆却并未成为中国政府回击轮胎特保案的最终武器。

  上述接近商务部的知情人士透露,商务部的态度还是希望尽量保持均衡,将事态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大豆太敏感,涉及金额也远远超过轮胎案,一动大豆,贸易争端肯定会进一步升级。”

  根据海关的统计,2008年中国从美国进口大豆1543万吨,价值大约90亿美金,约占中国大豆进口量值的四成左右。这90亿美元的进口额,远远高于中国2008年21.68亿美元的输美轮胎。

 

1 2 3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俄罗斯拟对鞋服实行禁入关税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欧洲进口商敦促欧盟取消对华鞋产品...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