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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死刑方式并行12年,专家称注射死刑尚缺标准


[  CCTV-新闻    更新时间:2009/6/16  ]    ★★★

 

湖北杀8人凶犯被执行枪决 临刑前建议废除死刑

  白岩松:

  是,其实你在看到比如像美国出现的那起十几分钟,甚至有过一个案例是30几分钟才导致他注射死亡,其实回头去看不如用枪决的方式,可能痛苦会更小一些,这就涉及到执行人这样的一种选择,涉及到具体执行人,他有没有经验,或者怎么样。因此也正是在这些方面遇到了障碍,刚开始采用的是人工的注射死刑,后来虽然它已经有了极大的进步。

  你要知道在过去执行枪决的过程中的时候,在法场要打死死刑犯,对执行人的心理压力也是巨大的,而且都要有一定的遮蔽,然后免得引起一些不必要的之后的麻烦。但是当实行注射死刑的时候,当人工注射的时候,它对注射的人也有极大的挑战,我们打针遇到好护士和不好的护士,区别还很大呢,有的疼,有的就不疼,更别说面对生命。所以后来在杭州就开始试行能不能用这种机械的方式,这样的话它就操作起来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刚开始也出现了问题,后来又过了关。

  所以现在为止,一直没有这样的一些信息,比如说我们最高的法院,究竟在全国各地已经进行了各方的摸索,包括上海等地也都开始实行注射死刑,到底是不是成熟了,到底现在有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个人觉得,今天我们彼此,我们整个节目都搜寻了很多这方面的标准,似乎也没看到。我觉得当有了这样新闻的时候,作为新闻媒体更呼吁,我们希望看到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相关的东西是否成熟,这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应有的一部分内容。

  主持人:

  其实我作为个人,我关注的就是,因为现在注射死刑,或者是在像医院,或者是在救护车那样的情况下进行,所以我特别关心的是会不会由医护人员进行,因为医护人员他有一个,他是救死扶伤的,如果由他们进行的话,会不会和医疗伦理道德产生冲突?

  白岩松:

  其实可能你说的这个已经是早期的,或者说试验当中的一种行为了,现在,尤其包括未来,将来的执行注射死刑其实是有固定的场所,专门的有像执行室,还有观察室,这种观察室还有一个,他是不是会发生变化,究竟效果怎么样等等。

  执行的人现在从新闻的报道当中似乎是三类人,一类人是法警,跟过去好像执行枪决的有类似,你就会担心他会不会缺乏注射经验,对吗?

  另一类是法医,他可能更有经验,但是也许相对人数会比较少,也许,同时他还有自己的很多其他的工作。

  而另一方面,还有一个,从医疗机构所聘请的人。

  所以到现在为止,从这三方面的人士来看的话,我们将来的发展方向究竟是什么,当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因为现在既有注射死刑又有枪决,同时各地都在摸索之中。但是有一个变化我觉得是值得大家注意的,过去谁执行注射死刑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来报,现在谁执行枪决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来报,我不知道在这背后会不会悄然发生一种比例的变化,枪决的比例在逐渐减小,而注射死刑的比例在逐渐地增高,我希望是这样,同时更希望的是背后的那条准则,当有了进一步的信息透明之后,我们可以知道,它已经是接近成熟的,或者说就是成熟的。

  主持人:

  不过我们希望两种方式并行的时间越短越好,因为越短它就越公平。

  白岩松:

  对,这就希望背后有很多其实硬件,包括软件,人员培养的快速的跟进,而且必须是全国的一盘棋。的确,你可以提出这样的质疑,说在北京可能三分钟,他就安静地走了,在另外比如说一个什么地方,由于谁可能没有经验,或者怎么样,是15分钟,那么谁来解决这12分钟的差距呢?它同样是一种不公平,所以我觉得在进步中依然面临着很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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