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就业门槛的不断提高,不少单位除了对学历和技能设定标准,还对应聘者的身高、形象等外在气质提出了直接的或隐性的条件,使不少应聘女性纷纷前去美容机构“打扮”自己;
然而,目前美容行业良莠不齐,美容纠纷案件逐渐增多。法官提示——
案例1 美容院超范围经营
面部除皱却被“麻”死
40岁的王女士到北京联帮医疗美容诊所,希望让自己变得更年轻漂亮。
在诊所人员的游说下,王女士决定做全面部除皱术、隆下颌术,手术需要进行静脉麻醉。在实施静脉麻醉并手术后,王女士还没有来得及欣赏手术的效果,意外就发生了。她出现了呼吸、心跳骤停的现象,更不幸的是,十天后因抢救无效,王女士死亡。
王女士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美容诊所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该美容诊所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并不包含开展静脉麻醉行为的诊疗科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美容诊所对王女士进行静脉麻醉的行为,超出了其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其行为与王女士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 美容没能年轻二十
反毁容成九级伤残
汪女士听朋友李某介绍说,她所在的广州森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了纤维素酶4000皮肤缓释剂,注射后能让人立即年轻20岁。李某说她本人注射过,效果很好,没有任何副作用。汪女士打算试一试。
经联系,森盟公司的经理徐某来到北京,在收了汪女士的2万元美容费后,给她做了注射手术。几天后,汪女士出现胃肠、肝区不适,然后面部和颈部多处出现肿块。为了取证,汪女士再请徐某到北京来对她进行了第二次面部注射手术。
汪女士面部症状仍持续恶化,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她所注射的药物已经在面部、颈部的皮肤内形成了多达80多处的金属颗粒。医生说必须多次手术,但也不能完全清除,并且会留有疤痕,还可能引起其他并发症。精神上十分痛苦的汪女士患上了抑郁症,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汪女士的面部情况和手术治疗预期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显示:汪女士的面、颈部异物沉着符合九级伤残,后期手术治疗费用需3万元左右;且森盟公司所注射的纤维素酶4000缓释剂的有关资料仅在网上查到宣传性广告,未能查到有关的医学资料。该物质不被人体吸收,反而受到皮肤组织的排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森盟公司的美容服务行为致汪女士遭受损害,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支持了汪女士要求该公司支付后续医疗费、给付伤残赔偿金的诉求,并酌定了5万元的精神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