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荣誉背后的安全麻痹症
作者:雷泓霈
对于山西屯兰煤矿事故之类的矿难,我原本放弃写作,因为此类新闻已经引起了时评人的“评论疲劳”。但是,当看到新闻附带的材料介绍:《发生事故的屯兰煤矿多年保持零死亡率》,我却忍不住有话要说了。
材料说,屯兰从2004年以来一直保持了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的纪录。
在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设备中间,有许多是屯兰的自主知识产权。矿井资源充足,煤质优良,工艺先进,装备精良,机构精简。2005年,该矿投入190万元,将燃煤锅炉改造成瓦斯锅炉,眼下,他们正开始建设一座瓦斯储气柜,供给民用和发电,以实现瓦斯全部利用。
我不知道这时披露这则材料的目的是什么?是想说明这家煤矿是一家值得学习的优秀矿井?具有安全有效的素质养成?具有值得信赖的技术支撑?就算这些成绩是真实的,经得起考验的,可面对已经死亡74人的重大灾难,这能说明什么呢?难道是在暗示:这是一种偶然,是一次操作失误,是一次值得原谅的灾难。一边是矿工生命的无情流逝,一边是煤矿振振有词的炫耀成绩,有关人士推卸责任、逃避责任、避重就轻的用心是显而易见的。有网友质疑说:“难道是说这里一切都很安全,这次事故只是数学上存在的几率问题?不需要有关人员为这次事故负责?”
尤其值得追问的是,既然这家煤矿非常优秀,抗风险能力也应该强于一般煤矿,可为何“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一下子发生这么重大的事故。实际上,回顾以往,很多发生矿难的矿井也是“证件齐全”,也不乏一些优秀煤矿,因此,我们不能不怀疑,这种所谓的优秀也许是外强中干的“荣誉噱头”,根本不是矿工们希望的“安全防火墙”。
矿难虽是难免的,优秀矿井成为重大矿难重地的事实告诉我们,这种优秀背后,仍然有令人遗憾的安全漏洞,或者是有关人士躺在了优秀的功劳簿上,缺乏积极主动、严谨精细、值得信赖的安全作为。
过去不代表现在,现在不代表未来。安全面前,没有放松,只有时刻警惕;没有侥幸心理,只有踏实落实。屯兰煤矿用血的事实再次印证的这个已经老掉牙却颠扑不破的安全经验,真的不能再让我们轻易扔掉了!
遏制矿难需充分引入工会监督力量
作者:魏文彪
截至22日15时,山西屯兰煤矿事故已造成74人遇难。该矿发生事故时,井下共有矿工436人,有375人陆续升井。升井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和井下已发现遇难遗体的共计74人。现有114人住院观察,其中5人病情危重。
据事故抢险指挥部介绍,现已初步查明,事故原因为井下局部瓦斯爆炸。
近些年来,包括山西在内的一些地方不断有造成较大伤亡的矿难发生。与此同时,国家与各地政府也不断出台减少矿难发生的制度与措施,如要求强化矿工安全生产意识与知识培训,规定矿领导每月须下矿井等,其中有些处罚措施如煤矿发生安全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100万元等不可谓不严厉,另外也对部分对发生矿难造成死亡负有责任的各级官员实行了严厉问责。但令人遗憾的是,诸多制度与措施的出台与实施,仍未能阻止矿难的继续发生。在这种情势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显然需要进一步革新,充分发挥煤矿工会组织的作用,应当被尽快引入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当中来。
包括煤矿工会在内的工会组织的职能,简而言之就是要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工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包括用工与收入上的权益,也包括生命健康安全保障方面的权益。工会组织参与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当中来,也就是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当中加入工人的自我管理,通过工人自我管理作用的发挥,对资方可能出现的为经济利益置工人于险境的做法形成有力的制约,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减少矿难发生的作用。
通过发挥工会组织与工人自己的作用减少矿难发生,也是世界上不少国家的做法。如依靠工人自身的监督与制约力量就是美国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方面,该国煤矿工会大都设有自己的安全员,直接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系,当工人被置于可能面临危险的境地时,工会安全员有责任立即报告;美国矿工联合会可与矿主就生产安全环境等事宜进行协商,充分履行煤矿工人传话筒的功能,在遏制该国矿难发生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要减少与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应当在安全生产管理当中引入工会的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保障工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作用。这就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工会建设,一方面要尽可能在更多的煤矿当中建立工会组织,另一方面应当从组织建设上强化工会组织相对于资方的独立性,保障建立的工会真正能够在保障工人安全上发挥实质性作用。如果工会组织的功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相信在来自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与工会的有力制约之下,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也能得到有效的减少与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