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的自称没钱缴学费不能入学而当街乞讨学费,低头跪在地上,身边还放着“学生证”;有的残疾乞丐以展露残肢、奏乐器等方式向人们行乞……如今,混迹街头职业乞丐们行乞手段纷繁复杂“迷”人眼,尤其是那些躲在背后以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行乞牟利的“丐帮帮主”,虽备受指责却鲜为人知。
记者近日在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采访,通过专门“收购”儿童、残疾人组团乞讨的“丐帮帮主”沈成友的讲述,“组织乞讨”行业的黑幕与残忍可见一斑。
“乞讨制度”非人管理
从2004年开始,现年42岁、只有小学文化的沈成友全家便做起了组织儿童、残疾人乞讨的生意。为靠这些孩子赚大钱,沈成友还为孩子们制订了严苛的“乞讨制度”。沈成友每天将这些小孩分成两人一组,一个身上挂一个写满“凄惨故事”的牌子、跪在地上哭,另一个则找路人要钱。
沈成友还规定,每组孩子一天必须要讨到几百元,少了回去就要受罚,要到的钱必须上缴,不得“贪污”。而沈成友的体罚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不准进食、打耳光,甚至通宵罚跪罚站、针扎全身、拳打脚踢。
“一年四季不管天晴下雨我们都要乞讨,一般早上5点钟就起床出去,到晚上8点钟才能回来。在乞讨过程中,沈成友一家还要远远地监视。”“乞讨团”儿童赵丽说。另一名乞讨儿童赵玲也说:“不管是偷偷打电话还是买小吃都要挨打。有一次她和赵丽因为耍石子被发现,沈成友就用椅子打我们,把椅子都砸坏了。”
此外,沈成友还常常威胁“乞讨团”里的孩子,称自己“背后有高官”,如果他们报警或逃跑,他就叫“高官”报复孩子们的家长。
为节省开支,“乞讨团”的生活环境十分恶劣,8个孩子挤在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内睡觉,每天只能吃早、晚两餐饭,四五天才能吃一顿肉。
“收购”孩童组团乞讨
据重庆万州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沈成友是从老家安徽省临泉县“收购”孩子,其方式主要是哄骗儿童父母将孩子带出去卖馒头、卖玫瑰花等赚钱,并向孩子父母预付工资。如2006年,沈成友找到13岁男孩吴飞的父亲说带他儿子“外出卖馒头”,每年可以给家里挣4000元钱。就这样,吴飞成了“乞讨团”的第一名成员。2006年7月,沈成友找到女孩赵丽、赵玲的爷爷,称趁暑假带两个女孩出去“卖玫瑰花”赚学费,开学就让她们回来,并拿出4000元预付工资。不知实情而上当的老人答应了,还介绍了同村的张利和张斌两个小孩给沈成友。随后,沈成友又通过熟人以“外出学技术”为名,带走了王英。6个未成年人加上在广安“捡”的两个残疾人,沈成友带领的8人“乞讨团”就此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