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材行业重点骨干企业、曾获全国建材系统500强等荣誉称号的河南省渑池县水泥厂,2004年6月突然宣告破产还债。4年多时间过去了,该厂不仅没有按照法律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和处置,反而以年缴纳地税1181万元的经营业绩,位列河南省2007年度地方税收纳税500强的第327名。
一个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的企业,何以能成全省纳税500强?有关部门对其破产清算提出质疑,认为其破产还债是假,借机逃债是真。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明星企业”突然提出破产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渑池县水泥厂(1999年改制为仰韶水泥集团,但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系县属国有企业,建厂时企业年生产规模为4万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2000年时,该厂已发展为年产高标号水泥70多万吨,固定资产近3亿元的现代企业集团。自1990年以来,该厂先后获得“河南省工业利税百强企业”“河南省水泥行业经济效益四佳企业”“河南省冶金建材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产品质量免检企业”等荣誉称号。该厂厂长张拴贵除一直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外,还先后担任了渑池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成为当地有名的“红顶商人”。
2004年6月,这个有“河南省水泥行业佼佼者”之称的水泥厂,突然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称“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特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2004年6月22日,渑池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渑池县水泥厂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宣告申请人渑池县水泥厂破产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