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破产”清算 一边红火经营
据知情人士透露,渑池县水泥厂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并非是因为企业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其真正的原因是为了借破产清算之名,中止债权人对其进行的债务追索,逃废将近1.5亿元的金融债务及利息。
据该厂最大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弄清渑池县水泥厂的真实经营情况,长城公司对该厂1999年以来的企业法人年检报告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自1999年至2006年,渑池县水泥厂年年赢利,年利润最少为132万元,最多达750万元。2007年,该厂缴纳地方税收1181万元,位列河南省2007年度地方税收纳税500强的第327名,并不存在严重亏损情况。
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法人年检报告还显示:2003年度,渑池县水泥厂资产总额23549万元,负债总额17661万元,净资产总额为5888万元。到了申请破产的2004年度,企业资产总额变成了15683万元,负债总额则突然增加到21849万元,企业净资产总额变成了负6166万元。仅仅一年时间,一个当地有名的利税大户,突然变成了“资不抵债”的破产企业。尽管该厂当年的税后利润仍然有302万元。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渑池县水泥厂不仅申请破产前经营状况良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该厂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而是照常生产经营。该厂2004—2006年度企业法人年检报告显示,营运状况为“投产开业”,而非“停业”或“清算”。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无意中还了解到,2003年12月,在申请破产清算前半年,该厂曾新设立了一个注册资本为1768万元的渑池仰韶水泥余热发电有限公司。2007年,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三年后,该厂又新上了一个投资3000万元的20万吨粉磨站项目。
针对渑池县水泥厂破产清算过程中存在的非正常情况,长城公司等债权人多次提出质疑,并要求召开债权人会议,公开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破产变价方案等。由渑池县有关部门组成的破产清算组却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
2008年3月,渑池县水泥厂破产清算组又在未经债权人会议研究的情况下,将水泥厂价值近亿元的固定资产、设施、生产许可证及商标,租赁给由张拴贵等原水泥厂11名高管违法成立、注册资本仅有275万元(实际出资55万元)的渑池县仰韶水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