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不同,利率一般在7.2%~30%不等,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融资户反映利用民间融资,及时、方便,只是担心民间借贷融资没有金融法律法规保护,存在多种风险。
民间融资的风险
一是金融监管难以涉及,金融风险潜伏其中。民间融资的存在,使大量资金长期在体外循环,游离于常规的金融监管之外,也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冒险、投机、隐秘、暗箱操作,往往与民间融资、借贷如影随行,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
二是疏于规范,对社会稳定蕴含着潜在的威胁。民间融资随意性大、规范性差,不少属于君子协定,时常引发一些民事、经济纠纷或诉讼案件。
三是民间高息融资,使贷款户不堪重负。在常规利息范围内的民间融资,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短平快”项目来说是雪中送炭。但高息甚至超高息,则无异于引鸩止渴!这就是人们戏言的:高利贷其害猛于虎。尤其是那些在同地域或熟人之间进行的地下非法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卷款而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变质的民间融资,其风险和危害更大。
对民间融资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民间借贷融资的调研,我们认为,民间金融制度有待新的突破。民间融资现已成为社会资金融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民间融资蓬勃发展的势头,政府部门不应忽视民间融资的存在,要进行客观的研究和分析,并及时做出政策调整。面对民间金融的庞大规模和非公经济融资难的现实,国家应及时调整政策取向。
首先,要从法律上明确界定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限,赋予民间融资合法地位。
其次,适度调整银行股本金准入的标准,适度提高民间资金注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比重。
最后,优化民间金融的生态环境。应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担保服务和人力资源等服务。如构建民间融资供需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担保机构与工商联等组成担保体系等。同时,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走上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