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长沙望城区茶亭镇郭亮村,64岁的姚平贵无力地坐在池塘旁,溺亡的孙子熙熙躺在背后的棺材里。图/实习生陈明谋 记者陈正
红网长沙9月13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朱远祥)一湾池塘,一副小棺材,一个老人悲怆的身影。9月12日下午,64岁的姚平贵无力地坐在池塘旁,孙子熙熙躺在背后的棺材里。一天前,池塘夺去了这个3岁孩子的性命。
瘫痪的爷爷:放学后一直没看到孩子
9月11日是熙熙上幼儿园的第二天,他在长沙望城区铜官镇的陶城幼稚园读小班,由于父母在长沙市区开夜宵店,熙熙一直由奶奶姚平贵带着。
校车每天会到家门口接送。熙熙的家位于紧挨铜官镇的茶亭镇郭亮村。
9月11日,姚平贵到位于长沙河西的望城区公证处办理孙子更名的公证手续。姚平贵说,当天去长沙之前,她将熙熙送上校车,并告知跟车老师自己得去趟长沙,“我说如果我回来晚了,你们就把孩子交给他爷爷。”
当天下午,姚平贵赶回家,没看到孙子。她着急地四处寻找。最后,在家门前十多米远的一处池塘内,发现孩子硬挺挺地浮在水面。
姚平贵的老伴比她大2岁,6年前因脑溢血患上中风,半身瘫痪,常年卧床。姚平贵透露,老伴李泽安事后对她讲,那天放学后,“只听到熙熙的声音,没看到人。”
9月12日中午,记者看到,身形枯瘦的李泽安躺在卧室的凉席上,花了很大力气才坐起来。“我那天下午没看到孩子,一直没有。”李泽安说,“我什么事都不知道。”
幼儿园:老师“亲眼看见小孩进了门”
9月12日,愤怒的亲属聚到幼儿园。熙熙原来上课的教室里,一部电视机被摔翻在地。熙熙母亲两手撑着小椅子,不停地哭泣。
“确实送到了,我送到了他爷爷的手上。”当天跟车送熙熙回家的黄老师哭着辩称,她拒绝了记者采访,转身离去,却被愤怒的亲属群推倒,随后送往医院。
陶城幼稚园的园长雍德旺转述黄老师的话称,当天下午4点多,校车将熙熙送到家后面的马路,黄老师送孩子下车,来到房屋前的坪上,“离家门口只有几步远。”当时,门口无人来接小孩,黄老师叫熙熙“喊爷爷”。
“他爷爷在里面应了一声,‘在家里,有人呢。’”雍德旺说,当时黄老师“亲眼看见小孩进了门”,这才离开。雍德旺还表示,熙熙进园才两天,老师对他爷爷瘫痪等家庭情况并不知情。
“10000步走了9999步,1步没到位,就是没让接孩子的家长签字。”雍德旺表示,园方将“负一丁点责任”,并尽快完善家长签字或按手印的孩子接送制度。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介入协调。另据了解,陶城幼稚园的办学许可证今年5月3日已到期;牵涉此事的黄老师尚未取得幼师资格证。
[争议焦点] 将孩子送进家门,是否算“完成交接”?
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园方没把孩子送到家长“手上”,要承担责任;园方则认为,瘫痪卧床的爷爷不具备监护能力,才导致孩子外出玩耍溺水。
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幼德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李幼德认为,放学后将孩子送给家长、完成交接,这是园方的职责。而此次的焦点是,将孩子送进家门,是否算“完成交接”?
“按常日常的生活经验,老师把孩子送进家门,里面的爷爷呼应了,这种情况下老师离开没有过错。孩子的监护责任也转移到他爷爷。”李幼德同时称,此事具有特殊性:熙熙的爷爷瘫痪卧床,不具备监护能力。
“如果老师知道爷爷不具备监护能力,却依然将孩子交付给他,这是不当的,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李幼德说,孩子的奶奶明知老伴瘫痪,却叮嘱园方将孩子交付给他,“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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