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称:“对于‘山寨’产品,凡是侵犯知识产权的,我们必须坚决打击,然而对于那些不侵权且有创新的,我们应该鼓励”。
广交会第一期刚刚结束,有客商发现展场内存在不少“山寨”产品,比如山寨IPAD等。对于这事,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称:“对于‘山寨’产品,凡是侵犯知识产权的,我们必须坚决打击,然而对于那些不侵权且有创新的,我们应该鼓励”。
印象中,这似乎是首次由“相关部门”来给“山寨”正名。“山寨”货占山为王,和正规品牌“分庭抗礼”,也在抄袭与超越的羊肠小道上一路狂奔。对此,之前比较到位的业内评价是说,山寨文化的泛滥与其说是对草根创新精神的标榜和昭彰,不如说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意识严重缺位的裸露与讽刺。陶局长的说法显然与此大相径庭。乍一看,不免以为这是一种来自“庙堂”对草根的力挺姿态。
这有点自作多情或者说是过度阐释了,不得不说给山寨现象这场肇始于网民的言语狂欢赋予了其不可承受之重。要弄清事情原委,得先提醒一下,“不侵权且有创新的”,“没有违反法律价格又被大众接受的”……这么多的前缀和限定条件,可以看出前述回应其实挺四平八稳的。
联想到前年微软一“黑屏”,习惯了用盗版的网民就跳了起来。犯了众怒后,微软基本上被骂了个狗血淋头,舆情汹汹也逼得微软出来陪着笑脸“澄清”。
都说中国人爱山寨,这个词蓬勃发展的源头深圳,曾有网友提出“深圳的特产是什么”的问题,据说有个答案似乎颇受市民青睐,那就是“山寨”手机、“山寨”电脑。说实在的,大家对“山寨”货,既爱其价廉物美,又恨其铁不成钢。
也因此,陶局长的正言相告应该是深孚众望:“对于企业而言,从长远来看,产品一定要靠创新才能焕发生机,单纯靠模仿来发展,是不可取的”。
这或许可以被比喻成海水和火焰:“把握好度”的是海水。有配套的能与时俱进的版权、知识产权类法规,操作上也有到位的认定标准,山寨货就能够迫使正版厂商们加速创新。
反之就是火焰。山寨货根本不会把纸面上的法律法规当回事。所以,一旦上升到扶持有活力有创造力的中小企业这么一个高度,需要拷问的就是相应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了——也就是陶局长麾下的工作成效。毕竟,广为流传的《孔子》观后感都说了:这已经不是一个子多曰几下就能忽悠人的年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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