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美国几乎每一起反倾销反补贴税案例都涉及中国。此外,421条款(专门针对中国产品的调查)有可能在美国受到更大面积的支持。为此,多多了解有关贸易保护的政策及法规,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有着现实的意义。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美国消费者普遍削减开支、商业投资下降、工业生产走低,美国失业率创二战以来新高。在这种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特别是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案例上升,中国成为美国反补贴税行动的主要目标。2009年以来,美国几乎每一起反倾销反补贴税案例都涉及中国。此外,421条款(专门针对中国产品的调查)有可能在美国受到更大面积的支持。为此,多多了解有关贸易保护的政策及法规,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有着现实的意义。
贸易救济的形式
贸易救济分为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两种。而反倾销/反补贴税获准条件有:首先,确定存在倾销/补贴行为;其次,要确定对国内行业生产的同类产品确实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存在实质性损害威胁),并且,这一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的诱因是倾销或补贴行为。
而倾销是指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市场销售商品。正常价值一般指该商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如果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国内市场的商品售价不予采用。非市场经济国家商品的正常价值为:以“生产要素”价值为基础的商品的生产成本,以第三国(替代国)的价格来计算。由于美国法律认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商品销售不是以市场要素为基础,因此不予采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市场价格。
关于补贴,政府的“财政资助”符合以下两点即被视为补贴:首先,接受对象“获利”,并且补贴“明确”。财政资助包括:政府直接或间接转让资金,如基金、贷款、贷款担保和资产注入,如抵税和减税、提供物资和服务(不包括基础设施)等。
通过政府补贴而“获利”是指:就资产注入而言,投资决定与私有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不一致;就贷款和贷款担保而言,特惠利率;就提供物资和服务而言,非适当报酬;而补贴“明确”是指出口补贴,进口替代补贴,以及在限定条件下,提供给具体的企业、行业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