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立案的程序
美国反倾销/反补贴税法的实施分两步,由美国两大机构各管其一:首先,由美国商务部裁定是否存在“倾销”或补贴行为,并估算倾销差额或补贴额度;其次,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美国行业是否因“倾销”或接受了补贴的进口受到损害。然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损害初裁(“合理的暗示”)后,由美国商务部做出倾销或补贴初裁,之后是倾销或补贴终裁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损害裁定。
反倾销/反补贴税一旦调查开始,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面前,进口商和零售商势必把精力集中放在损害环节的调查上。因此,作为供应商要提前做好准备,争取在调查中取得最佳结果。这之中,包括估计可能的薄弱环节,做好备案;就中国而言,证明与国家控制无关美国买家问题等等。
由于供应商是反倾销调查的对象,而进口商要支付反倾销税(规定不准许供应商补偿进口商支付的反倾销税),因此,一旦立案,买家希望供应商积极采取措施将潜在债务降至最低。
因此,在此方面,进口商和供应商有着共同的利益,即供应商希望留住客户,买家希望与可靠的供应商保持合作。
常见贸易保护措施
美国产品安全担忧是一项新的监管障碍:它要求出口产品提供安全证明和溯源标签。规定始于2007年,从三聚氰胺到牙膏再到含铅绘玩具促使《消费品产品安全改善法案》的出台。现在在纺织服装产品、特别是儿童纺织服装产品出口方面受到较大的影响。儿童产品安全的新规则包括儿童床上用品以及为12岁和12岁以下儿童设计的产品等。它要求产品基质中的含铅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三百、树立检测责任、树立溯源标签责任等。如今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对纺织品中甲醛含量的关注有所上升。
除此之外,还有一项针对中国的反进口激增机制,如产品特保措施(美国421条款)以及环境监管问题等。关于环境监管的问题:如担忧非法砍伐(“雷斯法案修正案”)会影响人丝类纺织品,因为人丝源于木材,包括竹子;通过碳帽和贸易立法限制温室气体,减少能耗,判罚高能耗者;担忧宣传环保产品的虚假广告等。近来,还兴起了反对纺织品“100%竹纤维”标签的行动。
迅速反应以解决争端
中国需要通力协作来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与配额相比,当前我们面临的新的贸易壁垒愈加隐蔽。因此,作为美国市场的供应商,愈发需要了解采购方的市场环境,时刻保持警惕,做好准备以备迅速有效地做出回应,以便与采购商一起通力协作,有力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