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孕妇李丽云死亡案”开庭,死者李丽云的家人在法庭上哭泣。本报记者 韩荫 摄
李丽云母亲李小娥接受采访。
“丈夫签字拒绝手术致孕妇死亡”案昨日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死者李丽云的父母向朝阳医院索赔121万余元。朝阳医院表示,愿在无责情况下从人道主义出发,给李丽云家人10万元。但此举未得到李丽云父母明确回应。
在死者父母去年1月递交的诉状中,李丽云的丈夫肖志军为第二被告,索赔金额暂定1000元。去年2月,李丽云父母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撤回对肖志军的诉讼。
直至去年6月递交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中,李丽云父母的索赔额最终确定为121万余元,除丧葬、医疗等费用,还包括4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造成“精神损失扩大”的70万元。
庭审辩论中,朝阳医院表示对李丽云的死非常沉痛,愿在无责的情况下从人道主义出发,给李丽云家属10万元。并提出三点:一希望不再出现因患者家属拒绝签字,导致无法实施救治的情况再发生;二希望医院的善意能使本案圆满解决;三希望实现真正的医患和谐。
“医院自称没责任,我们不能接受。”就医院的表态李丽云父亲李旭光称,只有医院认错,他才有可能接受调解,不光是钱的问题。
李丽云之母李小娥的代理人王良斌表示,虽然医院的表态有些来迟,但对其积极姿态表示理解。
此案未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