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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孕妇李丽云死亡案”开庭,死者李丽云的家人在法庭上哭泣。本报记者 韩荫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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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云母亲李小娥接受采访。
“丈夫签字拒绝手术致孕妇死亡”案昨日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死者李丽云的父母向朝阳医院索赔121万余元。朝阳医院表示,愿在无责情况下从人道主义出发,给李丽云家人10万元。但此举未得到李丽云父母明确回应。
在死者父母去年1月递交的诉状中,李丽云的丈夫肖志军为第二被告,索赔金额暂定1000元。去年2月,李丽云父母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撤回对肖志军的诉讼。
直至去年6月递交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中,李丽云父母的索赔额最终确定为121万余元,除丧葬、医疗等费用,还包括4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造成“精神损失扩大”的70万元。
庭审辩论中,朝阳医院表示对李丽云的死非常沉痛,愿在无责的情况下从人道主义出发,给李丽云家属10万元。并提出三点:一希望不再出现因患者家属拒绝签字,导致无法实施救治的情况再发生;二希望医院的善意能使本案圆满解决;三希望实现真正的医患和谐。
“医院自称没责任,我们不能接受。”就医院的表态李丽云父亲李旭光称,只有医院认错,他才有可能接受调解,不光是钱的问题。
李丽云之母李小娥的代理人王良斌表示,虽然医院的表态有些来迟,但对其积极姿态表示理解。
此案未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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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焦点 1
李丽云之死责任在谁?
母亲李小娥的代理人认为,朝阳医院没履行术前告知义务、未经辅助性检查就确诊李丽云患重症肺炎等。同时未核查婚育证明,就认可肖志军是其夫,套用只有亲属签字才能手术,导致延误治疗。
父亲李旭光的代理人表示,朝阳医院呼吸科医生没进行相关诊断,就把李丽云送到产科。产科医生隐藏门诊诊断怀孕的资料,对怀孕时间做出错误认定,把重症肺炎降为一般的心肺感染。麻醉科在明知李丽云病史不清、意识模糊还通知进行麻醉。此后医院给李丽云气管插管时,因没有麻醉造成李丽云心动过缓。
朝阳医院的代理人认为,李丽云因受凉到呼吸内科就诊,陪同者肖志军自称其夫。李丽云怀孕9个月没进行孕期检查,经医院检查其病情严重,其后对李丽云进行抢救,并请专家会诊,建议剖腹产。因肖志军拒绝而未能施行,使医院在对李丽云治疗中受严重干扰,门诊还给李丽云开了化验单,但其没化验。随后李丽云病危死亡。
庭审焦点 2
司法鉴定是否有缺陷?
此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因双方对鉴定机构未达成一致,北京市高院随机摇号,确定由中天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李丽云死亡主要与病情危重、病情进展快、综合情况复杂有关,医院诊疗过程中存在不足,但与死亡无明确因果关系。
李小娥的代理人认为,该鉴定不客观、不全面、不公正。司法鉴定听证时有两个鉴定人身份不明,后经核实为医院医生,此案涉及医院,应由法医鉴定。鉴定中没有病情发展的部分,存在缺陷。此外要做的是司法过错鉴定,司法鉴定书上没有完成受托事项,没有阐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和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李旭光的代理人认为,鉴定机构把病例作为鉴定证据,忽略了医生过错,且没有对间接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朝阳医院代理人认为,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对鉴定书结论无异议。在司法鉴定中,双方对患者病历均认可,如不认可鉴定就进行不下去,也不会有最后的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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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花絮
原告“内讧”
昨日上午9时,李丽云父母的代理律师王良斌,第一个出现在原告席,以公民身份出庭的代理人黄远雄医生,则与李丽云父母和另一代理人随后就坐。
“我们观点不一致,怎么能临时增加代理人……”快开庭时,王良斌与李旭光争执。
在审判人员到庭后,王良斌声明:拒绝李旭光委托,只作李小娥的代理人。
在王良斌读完诉状后,法官询问所述是否也代表李旭光,李旭光表示同意后,审理才继续。
举质证过程中,法官询问原告席,质证意见以哪位代理人为准,李旭光回答:“各坚持各的。”
到了法庭辩论时,主审法官规定每方辩论时间为15分钟,王良斌随后提出因有两个原告,能否给每个原告15分钟时间。被法庭拒绝。
王良斌说,他前晚才知道有新代理人,在与对方探讨后,认为该代理人不宜出庭,但李旭光没同意。
“我做这个案子是公益的,没收钱。”王良斌表示不被信任一度让他想放弃。
李旭光说,之所以找黄远雄医生,因为他在医学方面更专业。
肖志军“失踪”
昨日,应以证人身份到庭的肖志军没有出现。主审法官解释,法院此前已通知肖志军到庭,并向其邮寄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但对方没有回执,也没到庭。从其家人处得知,肖已一年没回家,无法与其联系。
另据了解,李丽云父母撤回对肖志军的民事赔偿诉讼,也缘于难寻其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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