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焦点 1
李丽云之死责任在谁?
母亲李小娥的代理人认为,朝阳医院没履行术前告知义务、未经辅助性检查就确诊李丽云患重症肺炎等。同时未核查婚育证明,就认可肖志军是其夫,套用只有亲属签字才能手术,导致延误治疗。
父亲李旭光的代理人表示,朝阳医院呼吸科医生没进行相关诊断,就把李丽云送到产科。产科医生隐藏门诊诊断怀孕的资料,对怀孕时间做出错误认定,把重症肺炎降为一般的心肺感染。麻醉科在明知李丽云病史不清、意识模糊还通知进行麻醉。此后医院给李丽云气管插管时,因没有麻醉造成李丽云心动过缓。
朝阳医院的代理人认为,李丽云因受凉到呼吸内科就诊,陪同者肖志军自称其夫。李丽云怀孕9个月没进行孕期检查,经医院检查其病情严重,其后对李丽云进行抢救,并请专家会诊,建议剖腹产。因肖志军拒绝而未能施行,使医院在对李丽云治疗中受严重干扰,门诊还给李丽云开了化验单,但其没化验。随后李丽云病危死亡。
庭审焦点 2
司法鉴定是否有缺陷?
此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因双方对鉴定机构未达成一致,北京市高院随机摇号,确定由中天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李丽云死亡主要与病情危重、病情进展快、综合情况复杂有关,医院诊疗过程中存在不足,但与死亡无明确因果关系。
李小娥的代理人认为,该鉴定不客观、不全面、不公正。司法鉴定听证时有两个鉴定人身份不明,后经核实为医院医生,此案涉及医院,应由法医鉴定。鉴定中没有病情发展的部分,存在缺陷。此外要做的是司法过错鉴定,司法鉴定书上没有完成受托事项,没有阐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和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李旭光的代理人认为,鉴定机构把病例作为鉴定证据,忽略了医生过错,且没有对间接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朝阳医院代理人认为,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对鉴定书结论无异议。在司法鉴定中,双方对患者病历均认可,如不认可鉴定就进行不下去,也不会有最后的鉴定意见。